2018年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28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2月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国资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委政府网站(www.shgzw.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21﹣23115850)。

 

一、概  述

2018年,上海市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国企改革座谈会议、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聚焦国资国企改革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工作水平,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全面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上海市国资委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加大公开力度。上海市国资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制定了《2018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分解表(市国资委)》,明确了各项公开任务的具体目标、时间节点和责任处室。同时将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和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一并纳入2018年上海市国资委重点工作。

2.逐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海市国资委聚焦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着力打造阳光国企、法治国企,不断加大公开力度。一是公开国有经济运行情况信息。包括2017年本市地方国有经济运行情况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信息。监管企业2017年主要财务指标(决算)以及2018年各季度系统企业总体经营情况。二是公开国资监管相关政策文件。三是公开国有企业改革“双百行动”有关信息。四是公开国企负责人职务变动和国有企业招聘信息。五是公开国企法定代表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总体情况六是推进监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推动监管企业对外披露基本情况、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社会责任报告、主要财务会计报表等信息。全年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108条,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上海市国资委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有序。一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有关要求依法合规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充分尊重和保障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二是充分发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功能作用,协调相关处室和企业共同研究处理依申请公开的难点问题,确保妥善解决。三是加大与法制部门沟通协商,就一些疑难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统一的答复口径。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4件。

4.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基础管理。一是对照《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制发《上海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对我委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解读实行“三同步”。二是继续发挥门户网站公开的主渠道作用。结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和全市政务大厅建设,依据市政府办公厅的具体要求,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版升级,提升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便民性和互动性。三是借助媒体、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加大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宣传力度。2018年上海市国资委官方微博累计发布信息170余条,累计转发评论近1万次。四是探索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研究制订《关于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企业、各区国资委,以及有关委办局的意见建议,并指导公共服务类企业配合行业主管单位,重点推进服务信息公开。五是加大国有产权交易信息公开,与印发《国有产权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指引》,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国有产权交易信息,实现国有产权交易信息全覆盖。六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每年对新入职公务员开展基础业务的培训,定期召开各处室信息公开联络人员座谈会,学习相关政策文件、研究解决信息公开热点难点问题。七是加大对委托监管单位和各区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导力度。召开委托监管单位、各区国资委工作研究会,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到2018年底,本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89条。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规划计划类1条、企业改革类1条、资产统计类5条、政策法规类9条、人事任免类6条、动态及其他类86条。主要内容如下:

1.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关于对本市国有企业开展产权登记、工商登记联动监管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并对相关文件进行相关政策解读。

2.公开规划与计划。公开《上海市国资委2018年工作要点》等,方便社会和公众了解本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方向和重点。

3.公开财政资金。公开2018年上海市国资委部门预算信息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以及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并将部门预算信息由原来的款级科目细化到项级科目,公开的内容逐步深入细化。

4.公开国有经济运行情况信息。对外公开2017年本市地方国有经济运行情况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信息,公开监管企业2017年主要财务决算指标,按季度公开2018年监管企业总体经营情况信息(快报数)。

5.公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信息发布市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接受媒体专访,解读上海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政策的有关内容,以及本市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相关信息。

6.公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变动和企业招聘信息。对外发布国泰君安证券、太保集团、上汽集团、上海电气、光明食品集团、百联集团等企业领导人员任免信息。指导监管企业做好招聘信息公开工作。

7.公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及法定代表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情况。对外公开45家监管企业领导人员2017年度薪酬信息,以及2017年任期届满的监管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业绩考核情况。

8.公开监管企业推进品牌建设相关信息。发布《上海国资“12条”全力打响“四大品牌”》相关内容,并开展“改革开放再出发 新征程上铸品牌——2018‘对话上海国企领导’全媒体大型访谈”活动,共发布了14期监管企业推进企业品牌建设有关信息。

9.探索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依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要求,研究制订上海市国资委《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将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国资监管,防止国资流失的监管手段。

10.推进产权交易信息公开。完成国有产权交易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内容的对接,制定《国有产权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指引》,建立上海市国有产权信息公开系统,推动国有企业产权和股权交易转让、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11.推进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的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并公开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本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件,其中网上申请26件,信函申请8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38%涉及相关信访事项,23%涉及产权交易和资产统计信息,9%涉及国资运营信息,9%涉及国资监管政策法规,21%涉及其他事项信息。目前,已经全部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全部34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0件,占总数的29.4%,主要涉及国资监管的文件、国有企业财务数据和产权登记等信息。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10件,占总数的29.4%,主要因为所申请信息由相关委办或各区国资委制作、保存;信息不存在”的11件,占总数的32.4%;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度,本委共接受市民咨询230余次,咨询电话接听220余次,当面咨询接待1次,网上咨询1次。本委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09000余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最新公开信息、统计信息、企业改革重组、企业信息披露、政策法规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发生4起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其中1起被依法纠错,3起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018年发生3起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其中1起胜诉,2起原告主动撤诉。

2018年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为1人,兼职人员为1人,工作相对稳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18年,本委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电脑、设置及相关服务器更新维护,开展培训等费用共5万元。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关于本市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问题的通知》,市国资委2018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正在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基本发挥了国资监管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在推进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和标准还需进一步明确。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全国国企改革座谈会议精神,推进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启动之年。我们将把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国资监管的重要手段,不断提高国资监管的透明度,努力打造阳光国企、法治国企。

1.完善信息公开体制建设。根据政务信息“五公开”的要求,修订完善《市国资委信息公开操作指引》、主动公开目录和发布流程,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加强市国资委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信息公开专栏的改版升级,充实完善公开栏目设置,改进信息发布形式,综合运用数字化、图表、视频等方式展现有关内容,使政府信息传播更加可视、可读、可感,进一步增强政府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

2.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制发《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和工作体制机制。逐步探索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所属企业开展信息公开。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3.继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国资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做到“能公开的尽公开”“能上网的尽上网”,提高市国资委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加大对国资监管重要会议、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解读、国有企业规划发展、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国有资产交易、国企经济运行和国资保值增值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力度。

4.稳妥做好申请公开答复办理。认真学习贯彻新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严格依法合规地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进一步落实与信访、法规等部门的研究会商、情况通报等机制,努力提高答复质量,切实提升工作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因公开争议带来的法律风险。尊重和保障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满足申请人的知情需求。

 

八、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相关说明

以下指标统计范围为上海市国资委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数据。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0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0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34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6

   4.信函申请数

8

(二)申请办结数

34

   1.按时办结数

1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3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

      2.同意公开答复数

7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1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3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3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2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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