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15-03-02

 

2014年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年12月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国资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政府网站www.shgzw.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电话:23116988)

 

一、概  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4年,市国资委认真贯彻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433号)的精神,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公开渠道、提升工作水平,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同时进一步研究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指导区县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国资国企信息对经济、社会、民生的服务作用。

(一)明确公开内容,循序渐进推动信息公开。

市国资委根据工作实际,围绕贯彻落实“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循序渐进地加大重点工作公开力度。一是公开本市国资国企改革相关配套文件。全年制定了20余项贯彻落实“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的配套细则,并列入公开范围。二是公开“管好资本,服务企业履职清单”。明确18大类43子项目录,并将此作为市国资委的“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开。三是公开市国资委管企业财务信息公开。公开2013年度本市地方国有企业总体运行情况、委管企业总体和具体经营情况。四是推动公共服务类企业信息公开。推进水务成本、燃气成本、公交成本等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服务类信息公开。五是研究推进非上市企业信息披露。借鉴上市公司管理模式和规则,推进非上市企业披露企业基本情况、财务信息、社会责任报告等信息六是公开国资国企重大改革发展等信息。包括企业整体上市、改革重组、科技创新、对外合作等信息。

(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一是强化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在公文核稿过程中,加强对不公开法定理由的审核。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功能作用,对于公开属性存有争议的,由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通过协商、沟通,在满足群众信息知情权的同时,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法律风险降到最低。三是制订信息公开争议处理机制。明确国资委内信息公开的拟办督办制度,由办公室收文后协调各业务处室,在明确分工、加强合作,做好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同时,发挥政策法规处处室的专业特长,积极主动应对信息公开争议,切实维护机关形象。此外要求所涉企业参与庭审旁听,推进信息公开申请人利益矛盾的化解。四是强化考核评价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到各处室年度考核评先范围。

(三)创新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多策并举,在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同时,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有效性。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主渠道的作用。与八项规定精简文件简报的要求相结合,对于附件较多的文件,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减少纸质印发数量。二是继续做好“服务企业联动发展直通车”。分设政策法规、国内合作交流、海外发展、企业动态、网上咨询、企业家沙龙等5个子栏目,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增进企业之间信息共享、互动发展。三是

借助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信息。及时向人民日报、解放日报等主流媒体通报了国企党建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情况。会同新华网解放日报等媒体开展系统企业改革创新做法和成效的系列宣传报道。此外,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接受了中央电视台和《解放日报》专访,介绍本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情况。四是进一步夯实政务微博信息发布。通过“上海国资发布”政务微博平台,汇总系统企业改革发展信息,及时对外发布。

(四)夯实工作基础,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强化基础,规范运行,提高工作水平,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做深做实。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学习。将信息公开培训纳入到对新任公务员、企业挂职干部和处室领导的工作培训中,不断增强各部门公开意识,并提升各项管理工作水平。同时与市政府相关部门、法院、区县国资委共同研究国资监管信息公开的疑难问题,共同推进本市国资监管信息公开水平。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基础管理工作。开展历史资料和文件的梳理,将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历史信息纳入到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大对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研究,总结经验,提升工作水平。强化发布信息的审核机制和危机舆情的应对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和“上海国资委发布”微博发布工作平稳有序运行。三是加强国有企业信息公开问题研究。整理分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范围等制度,结合“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的文件精神,进一步研究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制度。同时,积极配合国务院国资委做好国有企业相关信息公开的课题研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到2014年底,本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96条。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规划类12条、企业重组类8条、资产统计类7条、产权类14条、法规类32条、动态及其他类8条。主要内容如下:

1、公开本市国资国企改革相关配套文件。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全文公开。今年,全市成立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25个委办共同组成,全年制定了20余项贯彻落实“国资国企改革20条”的配套细则,除市委组织部牵头制定的涉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若干文件外,其余包括推进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资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加快培育本土国有跨国企业、完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等的多个重要文件,都纳入到信息公开的范围内,接受全社会监督。

2、公开“管好资本,服务企业履职清单”。按照市委、市政府“管好资本、放活企业、不管经营”的要求,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市国资委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简化优化审批事项。制定“管好资本,服务企业履职清单”,明确监管18大类事项43项子项,作为“权力清单”面向社会公开。同时对外公开相关工作指引,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向社会公布。

3、公开市国资委管企业财务信息公开。公开2013年度本市地方国有企业总体运行情况、委管企业总体经营情况、委管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按季度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本市国资国企经济运行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信息。

4、推进公共服务类企业信息公开。推动系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企业,公开相关服务信息。推进城投公司开展水务成本、申能集团开展燃气成本、久事公司关于公交成本的信息公开,鼓励其他与民生相关的企业配合行业主管单位,做好关注度较高服务类信息公开。 

5、研究非上市企业借鉴上市公司管理模式和规则。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探索形成了市国资委系统企业信息披露制度。制发《关于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开展委管企业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评价【2014】364号),按照成熟一项推进一项,推动委管企业披露基本情况、财务信息、社会责任报告等信息。委管企业年底前完成2013年年度信息披露工作

6、公开国资国企重大改革发展信息。公开一批改革发展重点项目,包括绿地集团、现代设计等整体上市,科技创业投资公司组建、上海城投和锦江国际引进民营资本战略投资者等改革事项;公开一批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上汽集团自主品牌产品累计销量超过100万台,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指标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华虹集团集成电路工艺技术在射频、混合信号等领域形成国内最高水平工艺平台。公开一批“走出去、引进来”发展项目,包括上海电气收购意大利安萨尔多能源公司40%的股权、现代设计收购美国第三大建筑设计集团威尔逊公司

7、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公开市国资委《2013年财务收支决算总表》、《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2014年财务收支预算总表》、《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及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公开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和预算说明,并将部门预算信息由原来的款细化到项,内容逐步深化。

8、公开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免信息。对外公开企业领导人员任免情况和外部董事、监事任免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本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8件,其中网上申请23件,信函申请32件,当面申请13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46%涉及相关信访事项,20%涉及国企改制,15%涉及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信息,12%是涉及国资监管的相关文件,其余7%涉及国企财务信息、国资委日常工作等信息。目前,已经全部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68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2件,占总数的32%,主要涉及国资监管的文件、国有企业财务数据和产权登记等信息。“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13件,占总数的19%,主要因为所申请信息由相关委办或和区县国资委制作、保存;“信息不存在”的8件,占总数的12%;“重复申请”3件,占总数4%;“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不明确,大部分为信访咨询)20件,占总数的30%;非《规定》所指的政府信息2件,占总数3%。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度,本委共接受市民咨询470余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21次,咨询电话接听430余次,当面咨询接待8次,网上咨询12次。本委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897700余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最新公开信息、机构职能、业务工作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5件,法制办均维持我委答复意见。

2014年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24件,法院均作出维持我委答复意见的判决。

2014年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为1人,兼职人员为2人,工作相对稳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14年,本委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电脑、设置及相关服务器更新维护,开展培训等费用共3万元。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关于本市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问题的通知》,本委因未向申请人提供公开信息,收取费用为0元。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正在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基本发挥了国资监管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在推进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机关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一些涉及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问题还需进一步研究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下一步上海市国资委将更加积极、主动地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在提高国资监管工作透明度同时,不断增强国资信息服务经济、社会、民生的作用。

(一)继续加大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在强化落实公文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文类信息公开。加强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国资布局调整、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国有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联合等方面公开。

(二)研究推进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工作。以国有企业财务预算信息公开为着力点,探索研究国企信息披露的制度、范围和内容。在确保企业商业秘密的基础上,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进有条件的竞争类国有企业参照上市公司标准在适当范围披露相关信息。推进公共服务类企业,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公开民生相关信息。认真研究国有企业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难点和相关影响,形成相关应对措施。

(三)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各项基础性工作。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善门户网站功能,增强网上信息公开的集中度和规范度,提高网上公开成效。充分发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渠道作用,为本市国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完善新闻媒体例会、便民服务窗口、政府热线电话等渠道,为群众获取国资监管信息提供便利条件。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充实人员配置,切实夯实基础工作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上海市国资委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8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3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8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12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2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1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5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5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68

     1.当面申请数 

3110

13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23

     4.信函申请数 

3140

32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68

     1.按时办结数 

3210

68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68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4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2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2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13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8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3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2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5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5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1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12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1

     2.兼职人员数 

832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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