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12-03-02

2011年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市国资委网站(www.shgzw.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所列的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20111231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大沽路1001517室,邮编:200003;电话:23116988)。

 

一、概 

2011年,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精神以及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把上海建设成为“行政透明最高、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行政区之一”的目标,进一步完善体制、规范运作、深化内容、拓宽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国资监管信息有效提高国资监管工作的通明度,充分发挥国资监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是完善体制、加强监督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进一步明确业务处室是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职责。同时将人事处纳入委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加大对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力度。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力度。明确因处室提供的公开意见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且被判定违法或败诉的,取消该处室年度评优资格,并视情况追究处室责任。本年度,通过有效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了我委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规范运作、强化基础管理,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修订印发了《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细化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操作流程,规范了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协调、公开属性认定、公文备案等基础管理工作。针对市国资委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工作实际,探索研究了信息公开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国有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工作机制,在避免信息批露违规和商业秘密泄漏的基础上,有效增强国资监管信息的透明度。加强委内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并将该项专题纳入到新进公务员的培训课程。过召开区县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会议,通报、交流信息公开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推进本市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三是深化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2011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市国资委通过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例会等形式,向社会新增公开了本年度市国资委部门财政预算信息、“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委管企业主业目录、委管企业月度总体经营情况、委管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系统企业改革重组汇总情况、系统企业人才需求信息、系统企业海外投资信息等。进一步聚焦重点,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

四是拓宽渠道,创新公开载体,推动信息公开途径的多层次、立体化。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发布“重要平台”的基础上,筹备开通市国资委政务微博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通企业微博,及时公布企业的相关信息。继续联合新闻媒体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定期召开新闻媒体例会,组织媒体访谈企业负责人,对外宣传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近况。编制《2010年上海国资发展报告》,介绍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情况。加强信息公开查阅窗口、信息公开接待点建设,方便公众查询获取信息和信息公开申请接待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国资委按照《条例》和《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10条,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 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56.52%。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占8.33%;规划计划类信息12条,占16.67%;业务类信息37条,占51.38%;其他类信息17条,占 24.62%。

(一)主动公开范围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主动及时公开了机构职责类、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类、企业改革重组类、资产统计类等国资监管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开财政预算信息。设置“部门预算”专栏公开2011年市国资委部门预算信息和2011年市国资委“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2、公开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指导性意见、指引类文件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等,并做好相关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同时结合国资委职责定位,设置“企业优惠扶持政策”专栏和“法律案例分析”专栏,方便企业了解相关优惠政策和经营中容易出现的法律纠纷,在鼓励企业用足用好政策的同时,有效规避企业经营法律风险。

3、公开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增强企业财务状况透明度。公开本市地方国有经济年度总体运行情况、各委管企业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由按“年度”改为按“月度”公开委管企业总体经营情况等。新增上汽集团参照上市公司标准,试点公开企业财务信息。

4、公开委管企业主业目录,方便公众了解企业发展动向。公开行业收缩调整和非主业清理进展,方便公众了解国资布局调整情况。

5、继续加大企业重组改制、整体上市情况的公开力度。通过召开新闻媒体例会形式,对外公开家化集团整体改制、上汽集团整体上市、发电设备成套院的重组联合等相关信息。

6、公开企业领导人员任免情况和外部董事、监事任免情况。公开国资系统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等。

7、通过新闻媒体例会,公开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联合新闻媒体发布上海国企走出海外系列报道,方便公众了解本市境外国有资产状况。通过门户网站发布部分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批露国有企业非财务信息。

8、加大服务类信息的公开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开设“企业服务信息”专栏,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食品百货、旅游宾馆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企业网站进行链接,服务群众对生活信息的需要。

9、做好意见征集工作。通过在门户网站开通意见征集专栏,广泛向社会征集《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上海市国资委系统信息化“十二五”专项规划》、《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意见和建议》,纳言问计,共同为上海国资国企发展出谋划策。

(二)主动公开途径
    1、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优化市国资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整合对外公开的信息,加强国资监管信息的汇总和集中发布。加快信息更新频率,完善信息搜索功能,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加强“网上办事”、“便民问答”、“网上咨询”、“意见征集”等服务功能,拓宽沟通社情民意的渠道,推动政民互动,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为公众更便捷的了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情况夯实基础。

2、联合新闻媒体做好对外宣传。定期召开新闻媒体例会,及时向社会通报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的进展情况。联合上海东方网等媒体,组织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及总经理以回眸“十一五”、展望“十二五”为主题开展在线访谈栏目,向社会各界介绍上海国企改革发展近况。联合解放日报,刊登上海国企走出海外系列报道,方便公众了解境外国有资产状况。与《上海国资》杂志合作,设专栏刊登采访国企老总实录,使公众更深入的了解本市国有企业。

3、积极探索新型公开方式。结合工作实际和形势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创新公开渠道。筹备开通市国资委政务微博信息发布平台,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同时鼓励企业开通企业微博,及时发布企业的相关信息。通过编制《上海市国资委政策法律汇编》、《2010年上海国资发展报告》等,扩大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和宣传的途径。

4、完善查阅窗口服务,有效发布信息。加强信息公开查阅窗口的建设,继续做好市档案馆、市图书馆信息公开查阅窗口有关接待服务工作和主动公开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向“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报送委内动态信息和要情,并进一步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

5、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鼓励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的企业参照上市公司标准,公开企业财务信息。今年新增上汽集团等公开企业财务信息。鼓励企业积极开通微博,主动发布企业信息。配合行业主管单位,推动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食品百货、旅游宾馆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企业公开民生类信息。目前,上海城投公司已公开水情报告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市国资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件,其中网上申请14件,信函申请11件,当面申请24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5%是部门预算相关信息,65%是涉及规范性文件和国资监管的相关信息,20%是非本机关职责的信息,其余10%涉及国企财务、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等信息。目前,已经全部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49件信息公开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2件,占总数的44.90%,主要涉及规范性文件和国资监管类信息;“同意部分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6.12%,主要涉及国有企业财务信息等;“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10件,占总数的20.41%,主要是部分文件和动拆迁类信息,我委未曾制作:“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3件,占总数的6%;“信息不存在”的7件,占总数的14.29%;“申请不明确”的3,占总数的6.12%;“不予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2.04%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1年度,市国资委共接受市民咨询1714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664次,当面咨询接待11次,网上咨询39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587368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最新公开信息、政策法规、业务工作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1年,针对市国资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市政府法制办作出维持我委答复意见的行政复议决定。

2011年发生针对市国资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2件,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申请撤诉。

2011年未发生针对市国资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市国资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为1人,兼职人员为1人,工作相对稳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11年,市国资委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的更新维护以及业务培训等费用共8万元。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国资委已建立信息公开收费制度,但目前尚未收取相关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市国资委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部分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有待增加。特别是主动公开的公文数量有待提高。尽管市国资委大量公文针对单个企业的具体业务,涉及商业秘密不宜公开。但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仍要深入。二是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加强研究,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提供申请人所需信息。三是信息公开基础性的工作有待夯实。部分历史文档的保存仍有不规范之处。为此今年本委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加大公开力度。

严格执行市政府、国务院国资委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重点推进市国资委部门预算信息、决算信息、国资监管信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等信息的公开。同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鼓励各职能部门主动对外披露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国资监管信息。指导所属企业做好信息公开配合工作。

(二)加强分析研究,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

加大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做到各项答复严谨规范、慎重稳妥、依法有据,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特别是国资委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后,要深入研究国资委行政监管职能与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差异,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国有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关系。

(三)加大教育培训,强化基础管理。

定期召开研讨会和工作交流会议,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强化政府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修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更新维护、历史文件梳理、虚假和不完善信息澄清、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及统计等工作。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稳步推进。

 

八、  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相关说明

      以下指标统计范围为上海市国资委自2011112011123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数据。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72

  其中:较上年同期增加率

-

56.52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72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11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22 

受理申请总数

4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4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14

5.信函申请数

11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9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2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3

4.“信息不存在”数

7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1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3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1

其中(1)“国家秘密”数

1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36

网上咨询数

人次

39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1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664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217653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1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2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8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8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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