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资委办〔2024〕22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委托监管单位、受托监管企业,各区国资委,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上海市国资委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20日
上海市国资委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攻坚之年。上海国资国企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十二届市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相结合,将推动国有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三个作用”与助力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相结合,将推动国有经济提质增效与优化国资监管相结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围绕“强功能、调结构、保安全、提质量、优监管、促发展”主线,着力增强企业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为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国资国企更大贡献。重点做好7方面工作:
一、着力坚持落地见效,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
1.落实改革任务目标。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里程碑节点和具体工作举措。建立工作组织推进机制。督促监管企业形成“一企一方案”,制定改革任务清单。举办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培训班。对工作进展成效进行跟踪督查,召开月度例会督促落实,并通过季度工作推进会通报情况,做好总结分析。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推动参与国务院国资委创建世界一流“双示范”企业及“科改行动”“双百行动”企业改革。指导区属国资国企开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
2.推进企业分类优化和重组整合。出台进一步深化企业分类监管实施意见,推动形成以鲜明核心功能为导向的国企新格局。围绕核心功能和主责主业,开展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推动国有资本向主业企业、优势企业集中,实现一批企业股权或资产重组整合。督促企业加大内部资源整合力度,加快推进同质化业务整合调整,有序推进“一企一业、一业一企”。
3.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形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方案,打造涵盖资本运营、产业发展、国资监管等功能复合、各有侧重、协同联动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体系。完善投决会工作机制,细化资本运营、基金监管等各项配套制度。指导开展资本运营,推动上海国企ETF优化方案落地落实。发挥战略性持股股东作用,出台存续企业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资本管理授权方案。
4.提升公司治理现代化水平。出台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的实施意见,明晰各治理主体权责,形成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推进董事会规范高效运行,修订董事会建设指导意见,开展董事会授权管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设研究,加强专职外部董事和董事会秘书队伍建设。推进监事会改革。设立上海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协会,发起成立京津沪渝深等地方国资委公司治理联席会。
5.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精简优化考核指标体系,“一企一策”制定新一轮监管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考核目标。深化市管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形成监管企业法定代表人新一轮薪酬调整方案。推动监管企业落实新一轮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完善本市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激励保障制度,推动一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科技型企业落地中长期激励计划。
二、着力承担功能使命,优化国资布局结构
6.强化战略规划和主责主业管理。启动新一轮三年行动规划编制。制定战略规划管理工作指引,建立规划执行情况跟踪分析和动态调整机制,对承担核心功能、战略性产业核心业务的企业的战略规划实施前备案管理。推动监管企业强化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常态化运作机制。明确监管企业主责、主业二级目录和核心业务板块。
7.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对接本市重点产业领域,形成本市国资国企战略性产业布局地图。落实加快战略性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在投资管理、考核评价、收入分配、国资收益安排等方面予以支持。推动重点监管企业编制工作方案,形成综合指标、标志性成果、重点企业、投资项目等清单。推动监管企业在EDA、智能算力、自动驾驶、车规级芯片、大语言模型语料库等领域布局战略性重大项目。
8.发挥投资牵引作用。出台监管企业投资指引,制定引导国有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若干措施。优化投资后评价机制,加强投资项目全过程管控,系统性评价监管企业投资效能。形成重点产业基金清单,制定整合优化方案。试点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投资计划进行前报告管理,整体把控投资领域及比例,简化符合导向的战略性领域投资项目报备程序。
9.服务国家全市重大战略。聚焦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长三角国资产业创新示范基地。在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五个新城和南北转型区域等重点区域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和总部型机构落地。深化央地合作,支持监管企业参与中国邮轮集团组建和运营。印发本市国资国企做好碳达峰工作实施方案,指导监管企业形成工作方案。组织落实第七届国际进口博览会上海交易团国资分团各项任务。
三、着力释放创新动能,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
10.加快原创技术攻关。指导相关监管企业制定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方案,优化重点领域攻关清单,绘制氢能、汽车芯片等重点产业创新图谱。鼓励监管企业积极应用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形成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目录。推动监管企业加快汽车芯片国产化应用、创新药研发,落实专项考核。
11.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鼓励监管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级创新平台成果验证。推动3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在生物技术、新材料等领域开展重组。指导监管企业申报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推动监管企业与各类主体联合打造一批标杆孵化器、工程中心、联合实验室,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加速成果转化。
12.促进各类创新要素有效集聚。结合创新使命责任书编制,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力度,实施视同利润加回,探索重点创新项目国资收益长周期滚动支持和里程碑考核激励。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开展新一轮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完善企业数据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数据资源资产统计披露制度和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评估估值定价管理制度。挖掘不少于100个业务新场景。
13.扩大品牌发展示范效应。做好品牌实施意见宣贯落实工作,形成年度品牌创新项目清单。深化上海国资品牌创新基地建设,推动“品牌进机场”。举办系列沙龙,搭建国资品牌跨界交流平台。发布品牌授权工作指引,推动1-2项品牌授权管理试点。
四、着力强化价值创造,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14.加强预算引导和控制。发挥预算引导和控制作用,指导监管企业合理确定全年经济目标,明确分行业目标,全年努力实现“一高一控四提升”。按照功能分类、重点穿透,做好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分析。动态更新重点子企业名单。
15.深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进金控公司申设和相关银行资本补充工作。修订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分类明确基金定位,完善考核评价、激励约束及容错机制,构建分层分类、各有侧重、协同发展的国有资本基金体系。推动部分监管企业REITs项目发行。组织监管企业开展产融对接活动。形成实体企业持牌金融业务“三个一批”清单。
16.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开展深化提升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质量专项行动。更新上市资源库,推动国资优质资源上市发展。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出让存量、引进增量、换股等多种形式引入战略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支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提升主业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制定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涉及业绩承诺安排的审核标准。对浦东新区国有上市公司股权变动授权情况和管理成效开展检查评估。
17.盘活存量资产资源。落实“四个一批”存量土地盘活工作机制,推进签署25组区企框架合作协议。推动一批“工业上楼”项目建设开工,支持监管企业参与城市更新,完成100证确权补证。深化不动产租赁规范管理,开展专项督查。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完成一批企业清理,压缩企业管理层级。推进相关监管企业实质化运作,形成覆盖产权、用水权、排污权等要素资源的市场体系。
18.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完成全面风险预警2.0系统上线,推动监管企业开展覆盖重点子企业的预警体系建设。督促监管企业规范制度完善内控,制定“一事一策”风险化解措施压降存量风险敞口。对违规投资经营造成重大风险、瞒报漏报风险事项、止损挽损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等情形开展问责。
五、着力提升“四化”水平,强化国资监管效能
19.提高体系化法治化程度。推进上海地方国资监管条例立法工作。分类修订完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公司章程指引。修订监管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出台市属城镇集体企业产权管理办法。落实总审计师制度,形成财务总监工作报告工作细则。加强监管企业内审工作指导,推进重点领域审计监督和问题整改落实督查,加大境外企业审计检查力度。开展违规责任追究,更新“线索-问题-受理-核查-问责”五张清单。形成技术创新等领域容错纠错案例。
20.提升专业化高效化水平。推动监管企业加强价值管理,落实工作举措。优化评估备案授权工作。加强理论研究智库建设,对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适用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等开展研究。优化国资在线监管服务平台,整合监管应用系统功能,加快冗余信息化资源清理退出,增强信息化安全防护能力。完善企业线上服务大厅、监管门户和国资官网功能,上线督查督办、目标管理、机关党建等模块。指导监管企业推进信创升级改造。
六、着力体现责任担当,营造良好稳定发展环境
21.优化国企社会责任履行。发布上海市国资国企社会责任蓝皮书和上市公司ESG蓝皮书,推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ESG评价体系建设。优化监管企业参与本市重大工程建设、“两旧一村”改造支持机制。推动监管企业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开展“国资骐骥”上海大学生国企暑期实习、“工培生”选调等项目。做好本市农村综合帮扶工作,落实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任务,深化沪滇产业项目协作,支持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做好国防动员、退役军人事务和双拥等工作。
22.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正面宣传,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做好“上海国资”新媒体矩阵信息发布。举办“上海国企开放日”线下集中开放活动,推进“红色文化进国企”等社会宣传活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开展“企业文化风采季”系列活动。做好新一轮全国和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23.维护安全稳定良好局面。培育一批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发展典型示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落实信访工作五个“法治化”。加大重点督办、积案化解力度,维护重要节点稳定。加强对监管企业国安保密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完善国安保密综合防范体系。
七、着力突出政治引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
24.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系统分层分类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修订完善市国资委党委会议事规则及“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对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的独立法人企业的党支部(党总支)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把关的工作指导意见。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企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部分监管企业开展意识形态实地督查。优化市国资委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修订市国资委机关党建考核办法,完善支部考核指标体系。
2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修订市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任期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具有上海国资特色的企业家能力模型。加强各类研修培训,开展企业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评估。加大高层次技术创新人才和团队培养选拔推荐力度。搭建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平台和国资引才平台。开展技能提升行动,推动监管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健全国企民主管理制度,做好系统工会和女职工工作。举办“青春国企”立功竞赛,开展“双优双才”评选。打造“乐龄申城·银耀国资”老干部工作品牌。加强机关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推进青年人才双向挂职交流工作。
26.提升基层党建整体水平。开展“牢记嘱托、勇担使命,改革深化提升建新功”党建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党建工作分类指导,制定金融企业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指导意见。建强基层党委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两支队伍,制定加强基层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修订党建责任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制定系统“红旗党组织”“党支部建设示范点”管理办法,遴选基层党建创新实践基地。组织开展大连等地沪外企业党建联建。
27.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修订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制定市国资委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分工。推进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强化共性问题研究破解,持续开展巡察督导。对企业领导人员开展任免职前廉政教育谈话,加强新提任干部集体党风廉政教育。梳理廉政风险清单,重点督查机关各支部推进政治建设、防控廉政风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