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1-04-14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2021年,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强化功能性导向,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持续加大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用更有为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进一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打造法治国企、阳光国企提供有力保障

一、进一步夯实规范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规范政务信息管理。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及时更新完善上海市国资委门户网站引用登载的行政法规。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系统清理上海市国资委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通过上海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整理形成涵盖上海市国资委出台国资监管重点制度文件汇编并在上海市国资委门户网站“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公开。

(二)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推进落实历史规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做好本单位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

(三)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优化内部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答复效率落实国家关于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要求。

(四)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和回应关切。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对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疑问偏差,要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专项解读。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优化完善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提升政民互动解决实际问题的质效。

、进一步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和公众参与严格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按期发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邀请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二)办好政府开放活动。上海市国资委结合本单位实际,围“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本市国资国资改革发展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国资国企开放活动

、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加强对重点工作部分的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和再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

(二)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企业延伸。上海市国资委积极配合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市级主管部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国务院主管部门出台相应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后,配合有关部门督促相关企业研究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服务信息。

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做好服务国家和本市重大任务信息公开。一是公开市国资委参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自贸区新片区,服务三大重点产业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打响“四大品牌”发展的有关信息。二是公开本市国资国企主动融入双循环格局,优化布局和结构调整,投身“一带一路”建设的有关信息。三是公开市国资委系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推动企业服务城市数字化建设,参与五大新城建设信息四是公开市国资委参与配合第四届国际进口博览会,筹办第三届长三角地区国资国企联席会议、第二届上海国资国企创新发展大会、上海国资国企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年度论坛等重大会议信息。

(二)推进完善国资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公开本市地方国有企业2020年度运行情况;二是公开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分类调整、改革重组、名称变更、主业变化等有关信息;三是公开推进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和本市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科改示范行动”有关信息;四是持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指导监管企业做好国有产权登记、交易,以及国有企业增资扩股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五是公开监管企业2020年任期届满企业法定代表人业绩考核结果和2020年度企业领导人员薪酬信息;六是公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任免信息;七是公开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总额信息;八是公开市国资委“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重大决策目录,及国资监管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

(三)落实部门财政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国资委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政府采购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预算绩效等重要事项的说明工作。

(四)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根据《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上海市国资委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管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出台《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信息公开示范目录》,督促市属国有企业严格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企业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两微一端”新媒体信息发布渠道建设,及时准确公开国有企业的相关信息。

(五)常态落实本市国资国企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公开。一是制定发布《关于本市使用权房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和相关解读文件。二是准确发布监管企业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信息。三是指导监管企业及时发布海外(境外)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信息

五、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和平台建设

(一)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主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上海市国资委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重点研究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问题,推动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公开工作落实落细。进一步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提高业务培训实效。将《条例》和《规定》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行政机关日常业务工作。继续开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分。

(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提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线上公开主渠道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配合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建设。深入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提升上海国资政务新媒体矩阵运行水平。加大政务新媒体对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等政府权威文本的推送和传播力度。

 

附件:上海市国资委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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