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9-04-01

2019年,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遵照新修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细化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入推进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着力提升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质效,切实提升企业和民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全面推进“五公开”工作

聚焦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市国资监管领域政务公开及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做好决策公开,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等列席相关会议。制定发布年度重大决策公开目录,做好出台重大法规、政策的预公开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特别是企业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和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向社会公布,稳定社会和市场预期。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和基础建设,完善并及时更新门户网站各类栏目,加大微信微博等融媒体建设力度。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等内容,利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策宣讲等多种形式,做好重大法规文件的公开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

二、扎实做好重点领域公开

(一)认真做好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信息公开。围绕落实上海三项新的重大任务,适时做好市国资委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参与上海自贸区新片区建设,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相关政策和重大举措的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做好打响“四大品牌”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联合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扶持本市国有企业重振老字号品牌相关政策举措的公开工作,坚持“一品一策一方案”,指导有关企业制定公开本企业重振老字号品牌工作方案。聚焦第二届国际进口博览会,及时做好监管企业参与、服务、保障进博会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

(二)扎实做好国资监管工作信息公开。聚焦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国资监管相关政策文件,公开本市地方国有经济运行情况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信息。以上海区域性国资国企改革试验为重点,抓好企业参与“双百行动”及开展改革重组工作的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变动和招聘信息公开,按时公开国企法定代表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总体情况,不断加大公开力度,着力打造阳光国企、法治国企。

(三)持续抓好国有产权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20号)要求,统筹协调本市国有产权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市信息中心,做好上海市国有产权交易信息公开系统的建设开发和数据报送工作。进一步建立规范常态化信息报送工作机制,指导各信息报送责任主体通过信息系统填报产权交易数据,做好向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归集报送工作,同时加强跟踪检查,确保国有产权交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四)稳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探索建立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督促市属国有企业严格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重点内容,要求企业在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相关信息。分类指导相关企业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讨论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重大事项,统筹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聚焦国资国企改革加强解读政策。围绕2019年涉及市国资委的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以及市国资委工作要点,深入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着力完善国资国企监管,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推进上海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等重大决策部署,利用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策宣讲会等形式,采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解读,跟踪解读、多轮解读等多种形式,确保政策内涵透明清晰。进一步探索优化信息手段方法,丰富解读形式,提高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解读形式所占比重。

(二)围绕社会关切做好问题回应。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出台涉及国资国企改革重组、重大投资、产权交易等重要文件、举措,涉及国企员工、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要加强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政府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加大新闻发布及舆论引导的工作力度,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三)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提高政策制订的透明度,出台和调整相关政策要加强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建立健全市属国有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用好用活“12345”市民服务热线、领导信箱等公众参与平台,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列席决策会议等多种形式,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商会、法律顾问,以及社会公众问计求策,广泛吸收各方意见建议,提升政策制订的科学性,使各项政策符合市场预期和客观实际。

四、推动政务公开平台渠道拓展

(一)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研究制定《上海市国资委网站管理办法》,不断调整完善市国资委门户网站建设及相关栏目设置,确保网站名称、域名、标识、标签设置规范标准。加强门户网站的制度、人员、技术建设,提高网站内容的可读性和服务性。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效果,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在线互动等功能,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网站管理维护,持续开展网站普查工作,加强网站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定期开展网站安全监测预警、漏洞挖掘、恶意代码分析和检测评估。提高突发网站安全事件监测预警能力,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和预警处置,做好重大活动和特殊时期网站安全保障。

(二)推动政务信息新媒体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等融合发展,立足市国资委现有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推动互联互通、整体发声、协同联动,打造以“上海国资”为品牌的政务新媒体,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平台,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实现数据同源、信息共享、服务同根,形成信息传播和公共服务合力。

五、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和能力建设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工作监督。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履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进一步理顺和强化组织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分类、区分专题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实现机关人员培训范围覆盖。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加强政务公开过程监督和检查,加大对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的通报力度。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二)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维护清理,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修订更新,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组织政务公开专项培训,理解掌握新条例,提高公开意识和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编辑质量,增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和落实情况以及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内容,全方位展示工作效果。

(三)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创新。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抓紧补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配套制度或操作办法,已经施行的公开工作制度,要按照“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及时通过市国资委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加快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府运行、业务管理的有机融合,把政务公开要求全面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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