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9

沪国资委办﹝201945

 

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委托监管单位,各区国资委,机关各处室、中心:

现将《上海市国资委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国资委2019年工作要点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313


 

上海市国资委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实现2020年目标的重要一年。上海国资国企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十一届市委六次全会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服务服从大局,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市场化改革和高水平开放,深入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着力完善国资国企监管,全面加强国企党建工作,以国资管理创新带动国企改革发展,努力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力打造国资国企综合改革示范区,为加快落实上海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加快建设“五个中心”,持续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一、服务全市大局,全力推进重大战略任务落实落地

1抓紧“三大任务”落地。立足全局、服务大局,全力以赴加快落实上海三项新的重大任务。鼓励支持国有企业积极参与上海自贸区新片区建设,借助政策优势,扩大对外开放、加快转型升级。推进市管金融企业加强业务创新和服务创新,助力自贸区提升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水平。着力培育优质上市资源,鼓励科技型企业抓住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重大机遇加快上市发展。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探索研究国有企业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相关政策,推进国有企业加大在长江三角洲、长江经济带以及国内重点区域的投资合作。

2抓好第二届进博会服务保障。发挥国资国企主力军作用,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为进博会提供优质的场馆设施、会展服务、交通出行、能源供应、住宿餐饮等保障。积极促成企业精准对接需求,实现成交采购,推动经贸合作。推动进博会常年保税展示交易平台实质性运营,助力构建覆盖全球的进口贸易促进网络,加快打造联动长三角、服务全国、辐射亚太的进口商品集散地,放大平台溢出带动效应。

3抓实“四大品牌”建设。围绕打响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四大品牌”,推进重点企业制定实施品牌建设行动方案,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名品、名企、名家、名园。坚持“一品一策一方案”,推进9家企业集团制定实施57个“激活振兴老字号品牌”方案,做强做大、做精做优、传承保护、转让盘活一批老字号品牌,切实增强老字号品牌的竞争力、辐射力、影响力。

二、深入推进改革,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

4、打造综合改革示范区。细化落实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制定一份改革项目清单,建立一个改革会商机制,形成一组改革特色举措,打造一批治理结构科学完善、经营机制灵活高效、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的改革尖兵。推动双百企业有序实施行动方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5、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充分发挥投资运营公司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坚持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综合改革平台,深化本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研究,在战略谋划、业务管理、工资总额、选人用人、考核激励、产权管理、重大财务事项等方面授予更大的自主权。进一步完善国资运营平台功能,创新资本运作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6、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继续推进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资产上市,加大对新兴产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培育、指导和服务,加强对整体上市后存续企业的管理。充分发挥国企民企各自优势,发挥国企纾困基金积极作用,促进国企民企协同发展、融合发展。支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支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所属企业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推进上海燃气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扩大员工持股试点范围,真正形成企业与员工的利益共同体。基本完成市国资委系统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

7、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定监管企业主业目录操作指引,促进企业做强做优做精主业实业,大力提升核心业务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加大管理层级压控力度,巩固提升集团管控水平和运营效率。督促推动企业上报年度三个一批工作清单和推进落实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措施,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抽查。加大“僵尸企业”退出工作力度,减少亏损企业数量和亏损额。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国资系统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

三、提升发展质量,增强国有经济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8、推动国有企业提质增效。以培育世界一流企业为导向,加强国际对标、行业对标,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企业发展质量水平。制定年度提质增效工作方案,按照“质量第一、结构优化、风险可控、速度稳健”的原则,努力实现资本回报增加、主业质量增强、资产质量夯实、增长速度稳定的目标,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全年增长速度保持稳定,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增长3%-5%,净资产收益率稳步提升。

9、增强国有企业创新策源能力。推动企业完成创新规划,完成系统企业科技创新情况报告。用好国资收益、“视同于和单列”政策,鼓励支持企业瞄准“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和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增强发展后劲。开展国有企业技术类无形资产转让试点。

10、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认真梳理排查各类风险点,制定各类风险防范举措和应对处置预案,加强风险防控,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重大风险。突出对高负债企业的重点督导和分类监管,强化有息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积极防范投资、担保、垫资等各类资金风险。探索开展境外企业资金集中管理试点,加强境外企业的资金、合规等潜在风险的管理应对。加强金融牌照业务、投资私募股权基金、金融企业大额资金管理等金融领域风险管控。规范金融产品衍生服务,严守套期保值原则。以信息化为主要手段,加强全面预算管理、资金集中管理、内控建设和财务风险预警管理与集团管控的协同,提升监管效率和水平。

四、完善经营机制,激发微观市场主体活力

11、加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论述要求,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建立规范的制度运行体系,确保权责对等、有效履职。开展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的课题研究。制定出台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开展部分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实施百名年轻干部使用培养计划。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外派监事履职支撑和服务体系,推进落实《外部董事履职目录指引》,修订完善市管企业外派监事履职目录,推动企业完善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建设。

12、深化薪酬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开展2018年任期届满企业考核评价,完成新一轮任期目标责任书签约。按照成熟一家推进一家的要求,适时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一司一策制定方案。制发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逐步完善工资预算执行结果清算、信息公开和违规问责等制度,形成工资决定机制改革事中事后配套管理体系。

13、健全长效激励机制。积极稳妥推进二、三级企业股权激励工作,有效激发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进一步扩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覆盖面,积极指导“双百企业”、“四大品牌”建设企业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有序推进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实施张江办法,鼓励支持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企业探索建立更具灵活性的激励机制,力争本市地方国有金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试点取得实质性突破,形成激励方式多样、激励效果凸显、激励约束对等的工作格局。

五、优化布局结构,提升国有资本整体功能和效率

14、加大新兴产业等关键领域的投入力度。细化落实《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制定监管企业投资管理操作办法,启动投资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推进国资委系统企业85%以上的新增投资聚焦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城市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领域,加快实施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一批重点项目。

15、深入推进企业整合重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淡化资本的区域、层级和所有制属性,实施横向联合、纵向整合以及专业化重组。依托资本市场,推动实施一批资产重组、市场融资、股权转让等项目。做好重大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和监督检查。

16、服务企业“走出去”。联合市有关委办、中信保等机构,加强境外投资服务与风险管理。鼓励企业加强与系统内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专业伙伴的协同合作,抱团出海,降低国际经营风险。推动企业高水平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展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情况调查研究,分析汇总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及时予以指导解决。发挥香港“一带一路”桥头堡功能,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在港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搭建香港产融结合平台,推动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走出去”。

六、改善营商环境,加强服务国企监管国资能力

17、深化国资委职能转变。进一步巩固深化机构改革相关工作,调整市国资委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明确职责分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国资监管职能体系。结合国资监管机构、国资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联动改革方案,形成新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工作交流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委托监管单位、各区国资国企的工作指导,促进互相借鉴、优势互补,形成深化改革、鼓励创新、推动发展的合力。

18、服务企业改革发展。坚持“走访不停步、服务群众不停步、服务企业不停步”,推动大调研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全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的精神,优化业务流程、推进“一网通办”,提高办事服务效率。制定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指导意见,推进阳光监管、打造阳光国企。出台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引,启动上海市国有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实施意见修订工作。建立国资监管数据标准和建立数据共享管理机制,完善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推进国资监管数据治理。

19推动管理持续提升按要求做好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相关工作。完善产权登记、工商登记联动监管机制,制定产权登记管理细则和操作指南。制定本市国有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产权市场管理体制机制。出台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核准备案手册,制发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专家评审工作指引。出台审计整改工作指引,推动企业落实“治已病”、“防未病”整改工作要求;开展对科创投集团领导人员及境外资产、内控体系、重要资金、投资并购等的审计监督;加强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对审计中介机构的监督,出台审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出台本市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办法,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和工作体系。

七、履行社会责任,当好经济社会发展顶梁柱

20、服务保障重大工程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突出国有企业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市级协调机制,会同市重大办、市综合整治推进办梳理明确年度市级重大工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涉及市属国企动迁相关任务目标,积极配合开展市重大工程建设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21、提升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水平。坚持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相统一,发挥国有企业服务民生和保障城市运行的主力军作用,推动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联动发展。实现系统企业集团社会责任报告发布全覆盖。推进沪滇、沪遵“百企帮百村”对口帮扶,崇明、金山、奉贤新一轮综合帮扶,产业援疆对口喀什,振兴东北对口合作大连等事项落地,发挥国资引领力。

22、维护系统和谐稳定。督促企业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做好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系统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签约和履职考核,指导系统企业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类专项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基层管理。做好矛盾滚动排查和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切实维护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推进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强化网上信访规范办理,切实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抓好重要节点稳定工作,切实维护国资系统一方平安。

八、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

23、突出政治建设首要地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践行新思想、岗位作贡献”党建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市国资委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系统企业加强理论学习,落实企业集团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报送和通报制度,积极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让党的创新理论在系统企业落地生根。深入开展“千名组织干部进党校”培训。

24、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推动企业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关于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研究讨论“前置程序”要求的指导意见,继续推动企业修订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系统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修订市国资委系统党委领导人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责任清单。制定市国资委系统“沪外企业”开展党建联建工作指导意见。制定市国资委系统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细则,会同市委组织部出台企业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意见。开展上海国有企业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加强党建带团建,开展“国企青年大学习”活动,强化对团员青年的思想引领。

2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传达学习中央、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精神,组织召开市国资委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实施2019年市国资两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分工。开展健全完善“四责协同机制建设课题调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

2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开展系统企业集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题督查,压实压紧各级党委责任。组织开展市国资委系统第十九届市文明单位推荐评选和第二十届市文明单位创建申报。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宣传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建成果。举办市国资委系统宣传干部培训班,提升舆情应对能力。

27、打造高素质国企人才队伍。出台加强本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企业家座谈和走访,举办“对话企业家”论坛,宣传优秀企业家事迹,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创造有利于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的良好环境。落实市国资委党委领导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形成工作方案并推进落实,督促指导系统企业党委落实相关工作。举办“携手沪港、筑梦未来”主题交流活动,做好沪港两地人才双向交流。加强国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上海市国资委办公室              20193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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