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03

沪国资委办201536

 

 

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委管单位、委托监管单位区县国资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上海市国资委201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130

 

 

上海市国资委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上海市国资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十届市委七次全会、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的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科学监管、有效激励、严格规范”的要求,推动改革转制创新转型双轮驱动,注重依法治企、依法监管,不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实质性启动国资流动平台,稳妥规范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全力以赴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 坚持稳中求进,做好新常态下稳增长工作

1、落实新常态下稳增长目标。以效益优先、速度稳健、质量优化为指导思想,推进企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大创新力度、加快转型升级、抓好管理提升,确保国有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15年系统企业稳增长目标为:在讲求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保持平稳增长,利润总额增长不低于营业收入增长,主业利润增长不低于利润总额增长,成本费用增长不高于营业收入增长。

2、完善稳增长工作机制。突出主业发展,保持竞争优势。推进资源、技术、人才等向主业集聚,稳步提高重点核心产品市场占有率。推动企业产业聚集,支持企业抱团合作开拓市场。严格风险管控,推动管理升级。加强对不良资产核销、资金风险和境外财务风险等关键领域监管,提高全面预算、资金集中、财务信息化、风险预警及内部控制等管理能级。

注重依法合规稳妥规范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3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推动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以打造公众公司为主要途径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推动若干家企业完成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研究、探索、推进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探索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资产质量,增强企业再融资能力。

4严格规范程序加强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指导、把关和提醒,确保改革依法合规、监管到位、规范有序。严把规范科学决策关,明晰企业改制重组的决策程序;严把审计评估关,做好改制企业的审计备案、评估备案核准工作;严把市场交易关,确保重组项目进场公开交易。

、运作流动平台,深化完善国资监管体制

5、运作国资流动平台。探索建立专业化、规范化的平台运作模式,建立健全资本运营平台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决策机制、平台业务流程等制度,切实发挥国资流动平台资本运作功能。实质性启动若干资本流动项目,按计划、分步骤持有并适时运作部分整体上市公司、多元化企业的国有股权,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市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工程探索存续资产托管模式,通过试点取得经验,形成整体上市企业集团存续资产的托管方案。

6、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与国家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相衔接梳理形成“事中事后监管清单”,推动企业依法经营、国资依法监管,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继续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推进全覆盖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建设,逐步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在国资监管中监督作用。深化国资监管体课题研究加强协调指导委托监管单位区县国资监管和改革工作。完善市属经营性国资集中统一监管会同有关委办局,加快推进政企分开。

    加快转型升级,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7支持一批在重点产业、关键领域掌握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企业。加快优质资源、优秀项目向具有创新能力的优势企业集中,用好30%国有资本收益集中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和重点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有明确创新目标和具体项目、有创新基础和能力、能在核心产业关键领域形成成果并产业化的自主创新企业。发挥科创投公司的作用,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

8支持一批体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工程和项目。跟踪协调燃气轮机、集成电路、AM-OLED等国家及本市重大战略性项目关注企业海外并购项目、前瞻性项目创新转型项目,从资金、资本、资源、政策等多方面给予支持。

9、集聚一批站在行业科技前沿,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领军人才。优化创新人才管理政策和评价机制。鼓励企业通过定向招聘、委托推荐、专家提名、人才举荐等方式,建立人才培养聚集机制。引导企业通过设置首席工程师、技术总监等技术型位,建立人才正常晋升机制。支持企业采用市场化方式,建立按要素市场和岗位贡献决定的人才薪酬机制。指导企业根据创新人才的特点,确立分类评价标准和方式,建立人才考核评价机制

10、建立一套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动力的考核、激励、评价制度和机制。落实“三个视同于和一个单列”考核政策加大产业集团任期考核中创新指标权重,建立鼓励科研院所创新的考核机制。扩大“张江办法”政策效应,探索国有创投企业投资项目市场化管理。

、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国资布局结构调整

11优化国资布局结构。按照《2014-2015国资布局结构优化调整行动方案》,继续做好国资布局优化调整推动企业提高投资效率和质量,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等4大领域国资集中度达到70%推进企业集团实施开发性市场化联合重组。完善对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的动态监管,健全重大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选取部分企业开展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估工作试点。完成本市国资国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指导企业做好“十三五”规划及新一轮“三年行动规划”编制工作。

12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根据国资布局结构优化调整的总体要求,推进实施一批对外并购项目。鼓励企业海外发展,指导企业明确跨国发展战略和实施步骤。同时推动企业完善内控机制进一步增强境外风险防范处置能力

13、服务企业联动发展进一步发挥直通车线上平台功能,做好日常服务,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定期召开“企业家沙龙”,推进企业交流合作。

14、健全完善国资收益保障机制。贯彻产业调整、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三个三分之一”的原则,聚焦重点,完成2015年国资收益收缴及支出工作。

、完善公司治理,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15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配齐配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人员。拓展外部董事、外派监事的来源渠道,探索实行专职外部董事制度。落实董事会用人权,部分企业推进董事会选聘经理层。配合市委组织部修订《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和《外派监事管理办法》;试行《外部董事工作指引》和《外派监事工作指引》。发挥监事企业经营中的当前监督和过程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6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支持市场化程度较高董事会运作规范的企业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集团下属上市公司可率先试行研究董事会选聘职业经理人的实施制度

、深化分类监管,实现任期契约管理全覆盖 

17推进任期契约管理。根据分类监管、分类考核的工作要求,“一司一策”完成市国资委系统企业的任期目标责任书签约工作,实现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全覆盖。完成第三批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目标责任签约,做好上汽集团等5家企业2012-2014年任期考核评价工作和新三年任期目标责任书的签约工作,实现任期考核工作的常态化滚动。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促进2015年法定代表人经营业绩考核与任期目标责任书内容相衔接。

规范收入分配,稳妥推进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18统筹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参照《关于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制定《关于深化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市国资委系统相关管理办法合理确定薪酬结构水平,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指导各市管国有企业、委托监管单位区县积极稳妥推进所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

19稳妥推进股权激励。按照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规定,稳妥推进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进一步优化审核程序。

    20、完善收入分配监督体系。继续推进落实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低收入群体提低机制建设。完善市国资委系统企业本部工资总额分类管理,出台有关实施办法。

九、加强基础管理,切实提升国资监管服务水平

21、加强国资基础管理。优化产权管理方式,支持服务企业促进产权流转探索地方国资产权交易联合检查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产权市场服务功能。加强评估监督检查,定期抽查评估项目。实施国资经营预算支出后评价管理,年底形成国资经营预算支出后评价报告。推进国资监管信息数据共享,发挥信息化对提高国资监管能力的支持作用,提高国资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2、提升企业信息化建设水平。优化信息化评价体系,强化考核导向,形成并发布2014年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报告。探索建立“一方主导、多方参与、共担成本、共享服务”的跨企业信息化合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对企业战略和核心竞争力的支撑作用。指导企业开展重要信息系统风险管控,组织技能培训,切实保障企业信息安全。

23、加强机关队伍建设。组织机关企业干部双向挂职交流,组织机关学习研究课题调研,加强机关干部能力建设。根据市政府要求,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及政事分开相关调研,推进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形成试点方案并逐步推进实施

关注民生保障,确保企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

    24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委管企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抓好责任落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回头看”完成市安委会安全生产达标任务深化“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25做好企业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减轻国有

企业历史负担专项工作,组织开展事转企单位抚恤金垫付资金结算。进一步推进重大改革调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不断完善初信初访工作,加强源头预防和重大矛盾化解缓解,实现信访形势总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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