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

发布日期:2012-05-07

     上海国资国企是本市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服务全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深化上海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增强上海国有经济的带动力、影响力、控制力,对实现上海结构调整、经济转型、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以优化布局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优化布局,完善治理,创新机制,攻坚克难,努力实现上海国有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十一五”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简要回顾

十一五期间,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现了六个基本形成目标:基本形成了牢记使命、深化定位、联合委办、服务企业的工作方针;基本形成了开放性、市场化重组联合的改革路径;基本形成了围绕主业上市融资发展和提升价值的发展新机制;基本形成了出资监管为主、委托监管为辅的国资监管全覆盖体制;基本形成了国资基础管理框架;基本形成了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中长期激励为重点的机制创新突破。

(一)国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05年底至2010年底,全市地方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从5316亿元增长到10960亿元,年均增长21.2%。2006-2010年,地方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2900亿元,累计税收4100亿元,分别比十五规划同期增长146%144.3%

国有企业在新能源汽车、先进重大装备、清洁能源、生物医药、节能建筑等多个重点产业领域实现原创性突破;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全面完成国家和本市确定的各项任务。

在应对冰雪灾害、汶川地震及灾后援助都江堰建设、对口支援新疆、西藏等地区经济建设中,国有企业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出色完成了世博园区80%的建设任务、70%的设计任务、60%的项目管理,为上海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国资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

十一五期间,国有资产在重点行业、领域和大型企业集团的集中度得到进一步提高。前20个行业中的国有资产总额占本市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的比重从2005年的83.5%提高到2009年的91.4%。前10家大企业集团国资规模占出资企业国资总量的比重从200573.8%提高到200976.5%

(三)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联合取得突破

2006-2010年,上海国有企业积极实施开放性、市场化重组联合,各类重组涉及资产总额约2800亿元,资源进一步向具有主业突出的优势企业集聚。

(四)资产证券化步伐加快

“十一五”期间, 2006-2010年,上海地方国有企业上市或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累计超过1300亿元,上市公司融资超过1500亿元,资本证券化率从13.6%提高到30.5%

(五)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

筹备建立了外部董事、外派监事专业资格认定委员会和候补人才库;研究制定了《市管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的若干意见》、《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等制度;推荐产生了11家试点单位的35名外部董事;设立外部监事,由其与企业内部监事共同组成监事会,并联合纪检监察、审计等各方监督力量开展工作。

(六)政企分开、国资监管全覆盖工作顺利推进

按照统一授权、统一规则、分类监管原则和“责任有主体、行为有规范、问责有对象”的要求,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对市属经营性国资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国资委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分别采用出资监管和委托监管两种模式,原则上以出资监管为主,委托监管为辅,实现国资监管全覆盖。

      “十一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十一五规划目标13588”

目标完成情况

1、国有资产总量年均增长保持在一成以上

2005-2010年,全市地方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从5316亿元增长到10960亿元,年均增长21.2%,其中,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从4045亿元增长到8230亿元,年均增长20.7%

2、三成以上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到上市公司中

截至2010年底,经营性国资证券化率达到30.5%

3、五成左右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集聚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城市基础设施领域

2009年底,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汽车及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领域中国资总额占经营性国资比重65%2005年为40%左右)。

4、八成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分布在大型、特大型企业集团

2009年底,国资委系统资产总额排名前列的久事、城投、上汽、电气、上实、申能、地产、光明、上港、百联、同盛、机场、建工、国盛、临港等15家企业的国有权益占41家出资企业国有权益总数的86.5%

5、社会事业领域八成左右的市属企事业集团探索实施多元化改制

结合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进行推进,尚处于探索过程中

二、“十二五”改革发展的环境

(一)总体环境分析

“十二五”期间,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将面临着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实现转型发展的国内形势。

1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上海国资国企加大调整和改造力度

国际金融危机、能源资源趋紧和环境气候变化促使全球经济发展模式发生着深刻的变革。新技术、新产业将带动新一轮的产业结构调整,创新驱动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新产业和依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革命性的改造,已成为各国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的重点。上海国资国企必须顺应国内外环境变化趋势,聚焦战略新兴产业,借助上海技术、人才、资金、信息等优势,加大调整和改造力度,抓住结构调整的主动权,着力增强技术创新动力和能力,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在新一轮全球产业结构调整中取得新的发展优势。

2、外向型经济转型发展要求上海国资国企要更加注重开拓和发展国内市场

国际金融危机使得贸易保护主义在世界范围内重新抬头,并日趋升温,这将影响未来世界贸易的增长。这些都将对我国过度依赖外需的发展模式提出严峻挑战,使经济发展面临着较大的转型压力。面对挑战和约束,上海国资国企必须进一步加大转型发展的步伐,在坚持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并举的同时,要转变国有企业与国外企业合资合作的方式,支持推动优势企业走出国门实施国际并购;要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开拓和发展国内市场上,通过更广范围、更深层次的开放性市场化重组联合,抓住全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机遇,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努力形成全国性的企业,取得新的发展优势。

3、“四个中心”建设步伐的加快对公益性、基础性领域的国资运营提出更高要求

后“世博”时代,上海将进一步加快建立完善符合上海发展定位和转型要求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形成相应的服务保障能力。在这些领域,上海国资要继续发挥战略性支撑作用,积极探索市场化、精细化的运作管理方式,努力形成自我循环、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逐步化解公益性国资运行压力。对于比较成熟、收益稳定的项目,积极探索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形成国有资本“投入—盘活—再投入”的滚动循环机制。同时,要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公益性国资精细化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4、保障和改善民生对国资国企的社会责任要求更加明确和规范

 “十二五”期间,保障和改善民生、将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上海国资国企要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努力在推动社会公平和谐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上海国资国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建立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和制度;必须不断完善经营管理,加快做优做强主业,争取创造更好的业绩回报社会;必须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做好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和社会风险评估、防范工作,加强国资国企监管的执行力,公开企业财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检查。同时,也要求政府各部门形成合力,支持国资国企改革,降低国资行业调整退出成本和企业改革成本,确保社会稳定。

(二)阶段特征

“十二五”期间,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将主要表现出如下阶段特征:一是国资结构调整进入纵深发展期,将从过去较多关注行业布局结构调整,转为国有资本行业布局结构、空间布局结构、国有集团经营结构、企业产权结构等多项结构的调整;二是国有经济发展模式进入加速转型期,“十一五”靠资金、资源密集投入的发展方式已难以为续,在内外压力的作用下,加快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将成为“十二五”期间上海国有经济改革发展的主线;三是体制机制改革进入攻坚突破期,国资运营体系、集团管控模式等体制机制的改革将进一步深入推进;四是国资监管进入规范完善期。

 

三、“十二五”改革发展的总体考虑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以“优化布局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通过“5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通过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更加注重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联合、更加注重上市发展和透明运作、更加注重依托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国资监管、更加注重企业社会责任和公共利益诉求,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市场化、国有资本证券化、企业经营国际化、国资监管信息化,不断优化国资布局结构、集团经营结构、企业产权结构、管理组织结构、经济增长结构,使上海国有企业成为市场化程度高、创新能力强的企业群体,使上海国资成为证券化程度高、盈利能力强的优质资产,使上海国资监管形成透明化程度高、监管能力强的出资人体制,从总体上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二)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总目标是:大力推进国有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国有经济稳步增长和功能提升,国资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主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实现以下目标:

——国企改革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个规划纲要》提出的市属产业类国资证券化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市属产业类国资证券化率,力争90%以上的产业集团实现整体上市或核心资产上市,产业集团90%以上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来自主业,净资产收益率平均达到6%以上。形成2-3家充分发挥国资流动平台功能的资本经营公司,3-5家在全球布局、跨国运营的企业集团,5-10家在全国布局、综合实力领先国内同行业的企业集团,20-30家主业竞争力居全国同行业前列的蓝筹上市公司。

——法人治理建设,按照“资本人格化、治理规范化、激励市场化”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治理指引,通过优化和细化法人治理的制度规范和操作流程,更加注重整体推进和综合配套,更加注重环境建设,建立完善的股东导向机制、规范运作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逐步使公司法人治理基本达到《公司法》规定的各项制度要求。

——国资监管体制,以出资人监管为导向,积极创造条件,实现从资产管理向股权管理转变。结合资产证券化和资本运作平台的建立运作,建立适应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的国资管理模式。进一步深化委托监管内涵,提升国资监管全覆盖的有效性。

——国资布局调整,市国资委系统95%的国有资产集中到前20个大企业集团,集中到关系国家战略、国计民生、城市安全、基础资源及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加大开放性、市场化重组联合,基本完成非主业资产的调整和有序退出。行业布局从70个行业收缩调整到50个左右,企业集团有效管理层级原则上控制在三级次以内。

——履行社会责任,更加关注社会公众对国资国企的公共利益诉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社保事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上发挥更大作用将履行社会责任落实至企业的公司治理、发展战略以及生产经营等各环节。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体系和报告制度。形成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低碳经济,实施清洁生产,带头完成节能减排任务。严格落实安全保障责任制,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机制。

 

四、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国资布局结构

大力推进行业布局调整和空间布局调整,使国有资本进一步向支撑上海未来经济发展、关系城市安全、有利于提升上海城市综合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更好地发挥国资在上海产业结构重构和城市功能提升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1、进一步优化国资行业布局

一是加快制造业结构升级,推动国资向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聚焦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化工纺织等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上海地方国资具有良好基础和比较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上汽、电气、上药、华谊、华虹、纺织等重点产业集团,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和产业附加值,推动制造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航运服务业、商贸流通业、旅游、酒店、会展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等高附加值、高技术、高知识含量、高产业带动力的高端服务业,提升服务业能级,提高服务经济在上海国资中的整体比重。三是聚焦功能性领域,增强服务和保障功能,继续在机场、港口、隧道、轨道交通、能源、水供应、农副产品保障等关系本市国计民生、城市安全的功能性领域和民生保障领域发挥战略性支撑作用。

2、进一步加快国资空间布局调整

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坚持“走出去”,推动国资国企优化地区布局,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尤其要重视与长三角区域的联动发展。引导制造类企业进一步向开发区、园区等重大基地集中,引导服务型企业向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郊区功能性节点新城等重点区域集聚。结合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向张江高科技园区及其各分园集聚发展。

(二)进一步推进开放性、市场化联合重组

按照“重组是企业发展手段,重组的目的是发展生产力,重组决策的主体是企业”的要求,围绕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产业创新能力,鼓励国有企业跨国界、跨地区、跨所有制、跨企业集团重组联合,推动要素在更大区域、更大范围流动,形成一批在上海注册、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大企业(集团),吸引一批处于行业前列的研发机构、总部落户上海的公司,改造一批产业类集团,实现整体上市,促进国资、外资、民资多元融合、共同发展。

汽车、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领域的制造业企业要通过合资合作,兼并重组,增强技术创新和产业开拓发展的能力。商贸流通、酒店旅游、建筑设计等服务业企业要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提升管理水平,提升竞争力。

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加大急需稀缺资源和关键技术领域对外合作力度,支撑主业发展,成为有核心技术的大企业集团。

推动市级创业类、产业类投资公司聚焦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联合协作,共同发展。

(三)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上市发展

坚持以资产证券化为重要抓手,推动国有企业集团走上市发展的道路,进一步增强本市经营性国资的流动性。“十二五”期间,全市经营性国资证券化水平达到40%以上。培育20-30家综合竞争力居全国同行业前列的蓝筹上市公司,3-5家具有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跨国经营、参与全球竞争的龙头公司。前30家上市公司资产、盈利、市值占到上市公司总量的80%以上。

一方面,90%以上的产业集团实现核心资产上市或整体上市。另一方面,集中力量做强核心上市公司,推动上市公司业务领域向主业集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探索建立经营者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增强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坚持以公司法和市场化为基础,结合党委“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通过优化和细化法人治理的制度规范和操作流程,形成较为完善的股东导向机制、规范运作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1根据不同的公司类型和公司发展的不同阶段,分类设置相适应的法人治理结构

产业类公司全面建立董事会,普遍实行外部董事制度;政府投资类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立监事会,并探索建立监事会审计与风险监控专门委员会。整体上市公司按照证监会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资产经营公司参照国际投资银行等公司治理要求,设计符合自身特点的治理模式。

2、以董事会建设为中心完善法人治理机制

一是落实董事会权责。明确市国资委与董事会的事权关系,将部分股东权利授予规范运作的董事会行使,形成股东导向机制。二是探索外派监事团队监督的新机制。按照“外派监事组成工作团队,每个团队由外派监事会主席和若干名外派监事组成,与企业内部监事共同组成监事会”的要求,研究外派监事团队管理的新机制。三是依法落实职工董事、监事制度。职工董事和监事的人数和比例依法确定,并在章程中明确。建立职工董事、监事评议制度,职工董事、监事每年向职代会报告工作,接受职代会质询和评议。四是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的核心作用,进一步推进党管干部和股东提名董事会人选有机结合。五是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评价、考核体系。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评价指标,研究出台董事会评价指引,形成选派、监督、评价、考核的制度体系。

(五)进一步加强企业集团管控能力建设

按照“主动管理、合理授权、资源共享”的要求,构建适应国有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集团的管控体系和组织架构,实现企业战略控制协同化、资本价值最大化、经营活动最优化。

一是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根据集团发展战略、产业发展阶段和企业发展的具体情况,构建能够高效管理、发挥集团业务协同效应的三层次企业组织结构。二是逐步调整集团下属企业股权结构。产业集团要通过调整下属核心企业的股权结构,优化集团产权链,增强集团的管控能力,逐步改变当前“企业级次越低,股权越分散;企业级次越高,多元化程度越低”的状况。三是加大力度压缩集团管理层级。推动企业集团聚焦主业,减少管理层级,逐步实现组织扁平化,出资企业管理层级原则上控制在三级次以内。四是健全企业管控体系。通过强化企业整体战略,加强集团总部职能,优化管控模式,加强重点环节的管控等手段进一步健全企业管控体系。

(六)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技术创新

一是构建多层次、开放式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整合企业内部科技资源,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开放式新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二是提升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水平,强化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加强研发管控,加大企业研发投入。三是推进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研发,在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临床研究、大型风电机组、百万千瓦等级核电设备、重大装备大型铸锻件关键技术、本体ABS新材料产业化、12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智能电网、高温超导等方面形成重大产业的研发及产业化能力,提高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四是建立经营者和科技人员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建立管理、知识、技能、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的机制,激发科技人员特别是科技创新领军人物和研发团队的创新动力。

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市地方国有企业R&D投入占全市地方国有企业GDP比重继续高于全市水平,重点产业领域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形成3-5个新型产业研发战略联盟,完成3-5项原创性技术开发项目。

(七)加强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完善市场化遴选人才的机制,进一步加强产权代表、经营管理者、企业党群工作者、科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选等五支人才队伍建设。

力争到“十二五”末,新增市领军人才20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100名,高端人才、创新复合型人才队伍初步形成规模

(八)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改革

以出资人监管为导向,积极创造条件,实现从资产管理向股权管理转变。按照“让企业紧贴市场,让政府远离企业”的要求,加快企业集团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实现转型改制。结合资产证券化和资本运作平台的建立运作,建立适应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的国资管理体制,有效履行出资人职责。

在出资人监管的基础上,依托市场力量,逐步形成行业主管部门、专业中介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监管体系和机制,切实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影响力,实现“市场监管优于政府监管”的目标。

    继续加强国资战略、预算、评估、法制、财务监督、产权交易、信息化管理等基础管理体系建设。

(九)坚持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十二五”期间,国资国企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服务社会的职能,成为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一是建立和完善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机制。把履行社会责任落实到企业的公司治理、发展战略以及生产经营等各环节,并建立完善利益相关方沟通机制。二是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按照“标准化、系统化、透明化”的原则,制定上海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工作指引和社会责任指标体系,明确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容、编制流程和披露的程序等。“十二五”期间,推动实行董事会授权试点的企业集团先行试点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并对外披露,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至所有出资监管企业。三是推动企业全面履行服务社会职能。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完善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继续做好信访安保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情况下,积极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和援助。

 

五、“十二五”规划的实施保障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深化改革创新,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强化规划保障措施,全面推进规划落实。一是完善规划体系,加强衔接,分工落实。形成以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为基础,以相关专项规划、企业集团“十二五”规划和三年行动规划为支撑,各类规划定位清晰、目标明确、相互衔接的规划体系。各类年度计划要按照本规划明确年度目标、工作指标和推进措施。二是加强配套保障。围绕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优化重大项目布局,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争取资金投入,优化国有资本支出结构,优先安排涉及企业转型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等领域的支出和项目投入。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对国资国企涉及的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投入。三是加强实施监督评估。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引入社会机构参与评估,增强规划评估的准确性和广泛性;建立监督考核机制,主要目标年度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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