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7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10-23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47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曾乐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推进全球科创中心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后,市国资委于20157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本市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九个方面制定相关措施,解决制约市属国企科技创新的瓶颈问题,充分体现了市国资委尊重企业家创新创业精神,引导国有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

近年来,为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市国资委不断细化政策并开展试点,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若干措施》,不断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目前,8家混合所有制企业试点员工持股,地方国有企业实施员工持股企业累计395家。47家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人力资本为主的企业等探索建立包括股权激励、分红激励在内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系统混合所有制企业占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总量的68%

一、完善创新政策,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2017年初,市国资委印发《关于本市地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首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上海市员工持股试点的操作程序及工作要求。根据企业集团上报方案及申请,确定员工持股试点企业名单,跟踪并指导试点企业规范实施员工持股工作。

201711月,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于利润和单列政策的操作指引》,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推进创新转型,对研发投入、收购创新资源以及企业模式创新和业态转型等实施视同于利润政策。同年,上港、华谊、隧道和电气等企业集团的重大项目研发投入经批准可享受视同于利润政策。

2018年,国务院国资委实施“双百行动”,选取百户中央企业子企业和百家地方国有企业,深入推进综合改革。市国资委推荐申能集团燃气公司、上海电气环保集团等7家企业参与双百行动,进一步助力市属国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开展创新试点,支持企业先行先试

201612月,市国资委下发《关于确定科创投集团开展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化运作试点的通知》,科创投集团成为本市首批开展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化运作的试点企业,在跟投管理、评估管理、事先约定股权转让管理方面不断推进、落实和深化。

2017年,市国资委参照《张江办法》,分别对上海化工研究院、百联全渠道公司两家企业的激励计划进行备案。化工院备案的是SCGSLC系列聚乙烯催化剂成果转化项目收益分红激励试点方案;百联全渠道的激励计划属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我委在先行先试、放管结合、风险可控的原则下,开展技术类无形资产交易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市国资委下发《关于确定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企业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交易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确定化工院作为试点单位,试点重点围绕技术资产的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等内容开展。

    三、下一步打算

市国资委将进一步推动国有科技型企业体制机制改革,对国有转制科研院所和二级以下国有科技型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形成国有企业与企业内职务发明人约定知识产权权益归属的做法;完善张江股权和分红激励备案管理办法。

我们还将在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方面进行探索性研究,对前期已实施试点的政策总结梳理后扩大推广面。通过建立符合企业自身发展需求的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激发国有企业创新人员活力。

市国资委将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构建充分激发企业内在创新动力和持续发展活力的体制机制为重点,推进国有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努力在科创中心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521

 

承办人姓名:李健安                      联系电话:23115961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大沽路1001406     邮政编码: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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