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中心(稽查事务中心)聘用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沪国资评价中心〔2022〕2号)的规定,市国资委稽查事务中心拟开展2022年度国资监管政策落实情况综合检查项目中介机构选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事务中心
二、项目标的
(一)检查内容
本项目对百联集团(截至2021年末资产总额1720.23亿元,合并范围内子公司353家)、上海城投集团(截至2021年末资产总额7143.58亿元,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33家)、久事集团(截至2021年末资产总额6523.45亿元,合并范围内子公司315家)、联和投资公司(截至2021年末资产总额613.29亿元,合并范围内子公司4家)、中国太保(截至2021年末资产总额19461.64亿元,合并范围内子公司38家)、上海联社(截至2021年末资产总额40.83亿元,合并范围内子公司56家)等6家企业集团落实国资监管政策情况开展检查,并对检查涉及企业8大重点领域风险排查结果开展复核。检查内容主要涉及财务评价、产权管理、国资布局、法治建设、收入分配等监管领域。对上海联交所开展年度产权交易情况专项检查。
(二)计划时间及要求人数
8月至11月开展现场检查。中介机构派出团队人员不少于10人。
(二)检查费用
检查项目设3个标的。
标的1检查对象:百联集团、联和投资公司,检查费用94万元。
标的2检查对象:久事集团、中国太保,检查费用99万元。
标的3检查对象:上海联社、上海城投集团、上海联交所,检查费用98万元。
三、资质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不少于3年,其中会计事务所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二)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审计服务定点供应商名单内,且截止上一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在上海注册登记口径)不少于40名。
(三)中介机构近3年有从事不低于同等规模、同类审计检查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近3年应具备不低于同等规模国有企业或国资监管机构审计检查项目负责人经历;被检查单位涉及上市公司及金融企业的,项目现场负责人还须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及金融企业相关审计检查经验。
(四)为被检查企业提供年度决算审计的事务所应予回避。
(五)未涉下列限制情形:
1、近3年内因承担的国有企业审计业务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被省级及以上国资监管机构处以通报批评、终止业务约定、进入限制等处理的;
2、近3年内因国有企业审计质量问题被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给予警告行政处罚两次以上;
3、近3年因涉及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及本市相关主管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业务等行政处罚;
4、近3年内负责审计的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企业或其负责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中介机构已发现但未按照规定履行审计程序或向相关主体报告的;
5、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的或连续两年被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评为C类及以下管理的。
四、选聘程序
1、通过市国资委官方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2、有意向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应标文件(附件1、附件2);
3、市国资委稽查事务中心组织应标事务所进行随机抽签并确定中标会计师事务所;
4、发中标通知书,与选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定业务约定书。
五、投标时间及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请于2022年8月5日(周五)下午5:00前送交公告人。
送交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威海路48号19楼
联系人: 卢懿 23117509 18918203680
六、防疫要求
送标书人员需有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附件1:应标材料要求
附件2:承诺函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事务中心
2021年7月28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