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国资委聘用审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沪国资委办发〔2021〕8号)及相关规定,市国资委将于近期开展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领导人员2019年至2021年经济责任审计,现就相关审计中介机构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标的
本次项目共设1个标的: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1、审计内容:对主要领导2019年至2021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开展审计,必要时延伸相关年度。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核心主业为资源与产权交易及相关服务;培育业务为知识产权交易与服务、金融资产交易与服务。截至2021年末,资产总额126.32亿元,合并范围内子公司15家。
2、计划时间及要求人数:7月至9月开展现场审计。中介机构派出团队人员不少于13人。
3、审计费用:69万
三、机构与人员要求
(一)基本条件
中介机构应符合《市国资委聘用审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沪国资委办发〔2021〕8号)中“第一章 总则”中“第四条 聘用方式”、“第二章 条件设置”中“第七条 基本要求”及“第八条 会计师事务所要求”对中介机构的相关要求,且未涉及该办法中“第五章 质量管理”中“第三十三条 拓展约束”中所提及的限制情形。
(二)其他要求
中介机构近3年有从事不低于同等规模同类审计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近3年应具备不低于同等规模国有企业或省级国资监管机构、审计机关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负责人经历;中介机构近3年有交易平台或信息系统审计经验。为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1年期间提供年度决算审计的事务所应予回避。
四、保密及相关要求
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能够严格保密,未经被检查单位同意,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及相关资料对外泄露。
五、选聘程序
1、通过市国资委官方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2、有意向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应标文件及承诺书(附件1、附件2);
3、市国资委审核确认会计师事务所资质;
4、市国资委组织应标事务所进行随机抽签并确定中标会计师事务所;
5、发中标通知书,与选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定业务约定书。
六、投标时间和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请于2022年7月8日(周五)当天送至:大沽路100号,联系人:钱清苑 23115860 18918883158。
七、防疫要求
送标书人员需有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附件:
1、应标材料要求
2、承诺函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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