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国资委监管企业2021年度预算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8 信息来源:

沪国资委评价2020380

 

关于做好市国资委监管企业2021年度

预算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为做好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2021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推动企业强化全面预算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加快经营复苏,加快创新转型,加快在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形成领先新优势,“十四五”开好局。根据国家有关预算、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及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上海市国有企业预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在组织开展集团内部各级子企业预算编制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市国资委统一印发的报表格式和编制要求,编制上报年度预算报告。

(一)编制口径

采用合并口径编制预算报表,合并范围应当包括:集团总部及所属各级子企业。各企业应当遵循实质控制原则,将企业及其所属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含境外子企业、金融子公司、实行法人责任制基建项目等)纳入预算编制范围,企业预算编制范围原则上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合并范围口径相一致。

(二)报送范围

企业预算报送范围包括集团合并、母公司,所属二级企业及二级以下重要子企业的预算报告;存续企业的模拟合并预算报告;托管企业的集团合并、母公司预算报告;和国资委签订任期契约的单位如为上市公司,还应报送上市公司合并和母公司的预算报告。

)报告内容

本年度预算报告由年度预算报表、年度预算编制说明和其他相关材料组成。企业应当按照全面预算管理,通过全业务、全流程和全员的目标分解,实现对业务、投资、资金人工等各项活动全方位控制对于涉及经营业务、投资预算资金预算、人员薪酬等预算,各企业应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实现企业业务预算与财务预算的有效衔接。企业应按照进度将预算分解到月,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做好预算执行监控与分析工作。

工作责任

各企业集团应当按照全面预算工作流程,认真组织做好对所属子企业预算编制的指导与审核工作,以确保预算编制工作质量。审核重点包括2020年度预算管理工作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度预算编制基础、编制范围、编制口径、预算指标的合理性,以及表间重要指标是否衔接,与企业战略规划是否衔接,是否满足提质增效工作要求,是否聚焦主业,严控非主业业务规模,是否注重业务的合规性、合理性,防范财务风险预算情况说明书内容是否详实等。

二、报送要求

(一)预报表报送

各企业在正式报送2021年度预算报告前,应做好2021年度预算预报工作,在组织分析预测2021年度主要经营目标的基础上,认真填报《2021年度主要财务指标预报表》(附件1,并于20201222日前通过市国资委国资监管数据采集平台(情况说明书,参见附件4)报送市国资委。

(二)预算草案报送

20211月31日前,以正式文(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预算报告草案(单位万元)(附件2,并通过国资监管数据采集平台报送电子数据文档(情况说明书,参见附件4)。签订任期契约单位还应以上市公司口径报送合并及本部的预算报表及预算情况说明书,其存续企业还应报送剔除上市公司部分的模拟合并预算报表和预算情况说明书。市国资委将向企业反馈预算草案意见。

(三)预算正式案报送

20213月31日前,将根据市国资委反馈意见修改后的2021年度预算,以正式文报送预算报告正式案(单位万元)(附件2,并通过国资监管数据采集平台报送电子数据文档(情况说明书,参见附件4)。报送要求同预算草案。实施预算备案的企业还应将董事会或相关权力机构的审议决议一并报送市国资委。市国资委将对企业的预算报告进行批复备案告知

(四)预算调整案报送

20219月15日前,以正式文将预算报告调整案(含情况说明书,参见附件4报送市国资委。实施预算备案的企业应在报送前和市国资委沟通,并充分考虑市国资委的意见,同时将董事会或相关权力机构审议决议一并报送市国资委。市国资委将对企业的预算报告调整案进行批复备案告知。

请各企业按以上预算编制和填报要求,结合市国资委2021年提质增效工作目标和方案措施(将另行下发),做好2021年度的预算编报工作。各企业在预算编制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国资委(财务评价处)反映。相关附件和数据文件请从市国资委网站(www.gzw.sh.gov.cn)下载。

各委托监管单位、区国资委可参照执行。

 

附件:1、2021年度主要财务指标预报表

22021年度上海市国有企业预算报表表式

3、2021年度预算调整主要指标表

42021年度企业预算情况说明书内容提要

52021年度企业预算报表编制说明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