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至2019年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9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市国资委系统2017至2019年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以下简称“两先”)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开展2017至2019年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内协发〔2020〕8号)确定的基本条件,结合市国资委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确定市国资委系统“两先”评选条件。

其中:先进集体应当内审工作机制健全,2017至2019年内审工作要点落实到位,亮点突出、成效明显;先进工作者应当在推进企业内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审计监督,优化审计成果运用以及完善审计管理体系与机制完善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二、评选流程

经与市审计局沟通,“两先”评选的基本流程是:

(一)自主申报。根据评选条件,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的要求,在6月2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包括企业2017-2019年内部审计工作发展情况的综合性总结材料、相关登记表以及申报对象事迹材料,表格与材料要求见中内协网站。提交的材料须套红头、盖公章,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文档(邮箱sjjd@gzw.sh.gov.cn)。

(二)初步筛选。市国资委根据评选条件,结合申报企业内审工作实际情况,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在6月30日前提交市审计局。经市审计局综合评审后,市国资委将拟正式推荐名单反馈至相关企业。

(三)正式上报。经内部决策流程审议、公示后,正式提交“两先”申报材料。提交的材料须正式发文。

(四)公示确认。市国资委按程序审议后提交审计局,市审计局按程序审议公示后,在8月25日前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三、工作要求

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两先”评选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评选相关材料并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性。

有关单位要注重通过“两先”评选工作,挖掘先进典型,使评选活动起到表扬先进、典型引路的作用。

 

联系人:马羚,联系电话23115862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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