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上海市司法局关于举办首届上海市企业法务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23 信息来源:

沪经信法〔2017458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七五”普法规划,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深化依法治企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扎实推进企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服从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立足上海经济发展新趋势,结合上海申办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决定联合举办首届上海市企业法务技能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面推进依法治企  助推上海科创中心建设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市法宣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司法局

承办单位: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

成立由各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指导、协调、组织本届企业法务技能大赛活动,办公室设在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

三、活动时间

20178月—12

四、参赛对象

中央在沪国有企业,上海市属、区属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其他类型企业的法务和相关人员。

五、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内容以企业法律顾问岗位必备的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为主,具体包括:1.综合法律知识;2.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3.企业管理知识;4.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六、竞赛方式

本次大赛采取初赛网上答题、进入复赛后组竞赛的方式。经信系统、国资系统以企业集团为单位组成代表队进行竞赛。每个参赛队由领队(集团有关领导)1名、正式队员3名(允许设候补队员1名)组成。其他类型企业参赛的代表队产生办法由组委会另行商定。 

七、赛事安排

本次大赛分初赛、复赛、半决赛和决赛四个阶段进行。

(一)初赛。8月至9月上旬为初赛阶段。大赛组委会提供统一试题(初赛答题链接:http://jhcm.sh.cn/fwds/),各参赛单位应当积极组织本企业法务和相关人员进行网上初赛答题开展选拔,确定本单位参加复赛的队伍组成人员,完成复赛报名工作。

(二)复赛。9月中旬至9月底为复赛阶段。由大赛组委会组织统一命题测试,按照各参赛团体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列,选拔出参加半决赛的12支代表队。

(三)半决赛。11月期间,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半决赛,产生6支代表队进入决赛。半决赛和决赛的方式另行通知。

(四)决赛。12月初,上海市宪法宣传活动周期间组织本届大赛决赛。

八、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活动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对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单位,由大赛主办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九、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上海市首届企业法务大赛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是展现“法律进企业”和依法治企工作成果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本次活动作为“七五”普法的重头戏来抓。各参赛单位领导要切实担起普法领导责任,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认真选拔,将组织好本次企业法务大赛与推动本企业全体职工的普法向纵深发展有机结合,以点带面,拓宽企业基层普法覆盖面,进一步夯实依法治企的基础。

(二)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按照组委会提出的时间任务节点,完成参赛队伍组队报名、后援团组建等工作,积极完成参赛各项任务安排。此外,还要注意采集收集本单位参赛和普法情况的视频、照片等素材,及时将有关素材报送组委会。

(三)加强宣传。各参赛单位要立足长远,精心策划,推动大赛宣传工作有声势、有深度、有新意。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注重新媒体运用,加强大赛的宣传报道力度。开展“以案说法”宣讲,讲好企业法务为企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的故事,宣传企业法务工作者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展现普法和依法治企的丰硕成果。各单位可及时关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东方法治网等渠道发布的关于本次大赛活动动态情况。

十、联系方式

各参赛单位务必于98日前将2017年上海市企业法务大赛(复赛)报名表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天目西路511604-605,邮编:200070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姜潮、周佳贤,联系电话: 52710582527105671360177978315000876594,邮箱:309455296@qq.comjiangchao1026@hotmail.com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上海市司法局

    20178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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