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20 信息来源:

沪国资委综合[2010]368

 

 

关于下发《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出资监管单位:

根据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现将《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国资委综合协调处联系。

 

联系人:王建平    电话:23115907

黄培庆    电话:23115822

传真:23115905        邮箱:peiqinghuang@hotmail.com

     

                              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

 

根据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相关工作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立信息系统的目标和框架

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和长效化的基础工程,该系统的建设,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现场和基础管理的有效举措,有利于实现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透明度,有利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手段,为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提供信息化支持。

(一)工作目标

1、以集团公司所属二级以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初始数据为来源,在集团公司建立对接市国资委、覆盖下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数据库和数据采集、分析及传输系统平台,全面、准确、动态地反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信息和现状,建立查询、分析、汇总、上报系统,实时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及时为决策提供服务,推动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

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业务工作规程和系统框架,涵盖安全生产人员管理、危化品管理、危险源管理、教育培训管理、报表管理、事故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各项管理内容,实现管理业务的规范化、流程化、网络化,以技术手段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

3、建立“市国资委主管部门——集团公司主管部门——下属基层企业”三级管理的信息系统平台,满足数据上报、汇总和安全生产状况分析的管理需要,实现政府、企业之间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和政令的传递。

()基本原则

1、统一性原则。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要求,统一标准,统一指导,统一实施。

2、经济性原则。充分利用各级企业原有的网络平台和主机系统平台,避免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

3、扩展性原则。考虑到安全生产工作今后各方面的变化和需要,系统建设为后续发展留有空间和接口。

4、安全性原则。按照相关信息安全的要求,结合自身信息安全体系建设,严格遵守规定,充分保证系统、网络和数据的安全。

5、方便合理性原则。充分考虑现有系统、网络条件和人力资源状况,合理部署和落实软件、硬件和网络架构,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资源。

(三)基本框架

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遵循“市国资委主管部门——集团公司主管部门——下属基层企业”的基本框架,市国资委负责组织推进集团公司层面的系统构架实施工作,各集团公司按照统一要求,自行组织本集团所属企业信息系统构架的实施工作。整个系统采用树状结构,数据分级采集,逐级汇总,现阶段要求至少覆盖到集团下属二级企业。

二、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持

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由通过招投标确定的上海盛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系统软件,在系统实施过程中,由该公司提供业务培训、初始化服务、相关资料下载和线上、现场各类技术支持服务以及日后的维护服务。

三、实施工作步骤、时间和要求

120109月中旬动员部署,2010年年底前完成实施,市国资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检查和验收。

2、在实施期间,各集团公司应根据推进要求,对所属企业和相关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

3、在实施期间,各集团公司应按照系统运行要求,将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信息和数据导入信息系统,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完成系统初始化,并进入正常运行状态。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是安全生产管理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市国资委2010年推动安全生产常态化管理和长效机制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系统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集团要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人员力量。各集团要明确一名负责协调系统培训、安装、服务等相关工作的联络员,负责与市国资委保持日常沟通。

2、狠抓落实,确保完成系统实施工作

各集团要按照市国资委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工作,要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落实人力、物力和经费,制定相关方案,确保按时间节点有条不紊地完成培训、设备配备、系统初始、系统测试、数据上报等各环节工作。市国资委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服务和督导检查,进一步落实和推动实施工作。

3、上报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

请各集团在920日前,将集团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报市国资委综合协调处(上报表见附件)。

 

联系人:王建平    电话:23115907

黄培庆    电话:23115822

传真:23115905

邮箱:peiqinghuang@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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