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重大工程动迁、土地盘活处置、环境治理、节能减排、对口帮扶、乡村振兴、国防动员、退役军人事务和双拥等工作;指导协调委托监管单位国资管理工作,承担各区国有资产和城镇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有关指导协调工作;构建信用体系,以及落实市政府交办涉及城市管理等领域的相关工作。
综合协调处处长:王锋
综合协调处副处长:吴义平
电话:23111111转
办公地址:大沽路10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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