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上海市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指引(2012版)》、《上海市国有控股公司章程指引(2012版)》、《上海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建议条款(2012版)》修订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20

 

    为保障我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章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资监管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市国资委制定了《上海市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指引(2012版)》、《上海市国有控股公司章程指引(2012版)》、《上海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章程国有股东建议条款(2012版)》,要求监管企业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上述指引完善企业章程。

    随着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为使章程更适应时代变化、符合改革要求,进一步提升章程的规范化、市场化和个性化水平,我委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诚挚邀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上海市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指引(2012版)》、《上海市国有控股公司章程指引(2012版)》、《上海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章程国有股东建议条款(2012版)》修订积极建言献策。请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ring_liujia@126.com或邮寄至上海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地址: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号),并留下您的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

    意见和建议征求时间截止到2018年1月30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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