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投资公司党委:充分运用内部监督贯通协作,扎实推进专项治理

发布日期:2026-10-15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中保投资公司党委将此次重点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强化政治监督的重要载体,切实把内部监督责任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

统筹部署,一体推进

中保投资公司党委及时统筹部署专项治理工作,第一时间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组建由党委书记、董事长和党委副书记、总裁任组长,专职党委副书记和驻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副组长的工作专班,构建党委主体负责、纪检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子公司一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细化实施方案与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时限节点、工作任务,建立双周汇总、月度盘点研判机制,统筹推进自查排查、督导检查、整改落实各项工作。专班成员部门、子公司分别制定子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责任人与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强调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成员汇报工作进展,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监督贯通,提质增效

公司高度重视内部监督的贯通协作,制定了《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协同监督机制方案(试行)》《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专项监督检查机制方案(试行)》《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监督贯通协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建立了“一检查,一会议,一平台”的内部监督贯通协作体系,抓实常态化监督,破解“专项治理一阵风”问题,实现监督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充分发挥内部监督贯通协作体系效能,结合各监督部门业务特长,科学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各部门共同发力,开展全方位多角度检查,牢牢把控风险高发易发领域和关键工作节点。针对工作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集体研判、共同协作、联合督办的方式,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推动各部门监督工作同向发力、问题整改同步落地,切实提升专项治理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和实效性。

聚焦重点,深查实改

防止流于形式,真正深挖彻查一批问题线索。一方面关注重点问题,比如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本次专项治理自查过程中,公司围绕“募、投、管、退”全业务链条逐环节排查,通过全链条、多环节的交叉制衡与实质审查,切实防范“人为放水”问题。另一方面重点关注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把监管标尺立起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将新规要求与专项治理内容贯通起来、一体对照,准确把握准入、运营、风险处置全链条监管要求,厘清基金“募、投、管、退”环节合规要点,确保公司私募基金业务合规稳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