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市属国企在五个新城设立总部型机构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7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沪国资委规划2021147

 

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市属国企在五个新城设立总部型机构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在五个新城设立总部型机构,现将《关于推动市属国企在五个新城设立总部型机构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7日

 

 

关于推动市属国企在五个新城设立总部型机构的工作方案

 

为推进市属国企积极投入五个新城建设,支持五个新城加快形成总部型经济,推动市属国企在五个新城设立总部型机构,特制订此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五个新城的战略要求,紧紧围绕上海市新城建设规划,结合本市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任务举措按照五个新城独立的综合性节点城市定位,全面推动市属国企扎根新城,积极设立总部型机构,努力提升新城的功能能级,成为五个新城建设的示范者和主力军。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优化布局结构。推进落地新城总部型机构发挥纽带桥梁作用,引导国有企业加快在新城布局发展,推进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

坚持推进产城融合。围绕新城的产业发展需求,依托落地的总部型机构,加快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努力提升新城发展质量

坚持增量存量统筹。基于国有企业的产业基础和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增量总部型机构和已有总部型机构,科学规划、总体推进总部机构在新城落地。

坚持企业主体地位。强化国有企业参与新城发展的主体地位,以提升内部管理能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重点,在新城积极发展总部型机构。

三、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5年,推动市属国企在五个新城落地100家总部型机构(包括集团总部、业务总部、功能型平台等),80%的新增总部型机构落地五个新城,推动市属国企成为五个新城总部型经济的重要支撑力量。

(二)工作举措

一是稳妥推进总部型机构搬迁。推进市属国企结合企业空间布局优化调整的要求,科学规划企业总部和下属总部型机构的区域分布,将符合新城产业规划的总部型机构搬迁至新城区域。

二是积极推进新设总部型机构。推进市属国企按照新城的产业定位,结合自身发展需求,积极拓展新业务新模式,加快在新城布局总部型机构。

三是统筹推进升级总部型机构。推进市属国企依托在新城的原有机构,进行管理优化和内部整合,加快赋能新城原有机构,转型升级为总部型机构。

(三)时间安排

一是梳理总体情况。通过下发统计表、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市属国企在沪总部型机构的整体情况,以及在新城落地总部型机构的意愿。

二是对接新城需求。与新城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沟通,了解新城发展需求,共同研究推进市属国企落户相关政策,形成新城需求清单和政策清单。

三是研究形成方案。结合前期调研情况,形成市属国企总部型机构落户的任务清单并明确责任企业,组织市属国企根据任务清单形成总部型机构落户方案,按年度分解任务目标。

四是定期推进落实。市国资委形成工作小组,持续推进此项工作。如涉及跨区搬迁的协调事项,报请市政府统筹协调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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