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和化解交易风险,规范本市产权交易场所行为,促进产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推动产权规范有序流转,根据《上海市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沪府规〔2019〕8号)等文件,结合本市实际,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形成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场所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欢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建议,邮件标题请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23115894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4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1、《上海市产权交易场所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草案)
2、《上海市产权交易场所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草案)起草说明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25日
我委于2021年6月25日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关于《上海市产权交易场所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开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截至7月24日,我委共收到12件反馈意见。我委已召开专题会,对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进行了沟通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