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废止<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6-13 信息来源:

《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于2005年10月25日由市政府颁布,已实施10多年,主要制度措施与现行法律规定不一致,已不能适应当前国家和本市对产权交易管理的要求。根据法治统一的原则,建议及时废止。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现将《关于废止<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的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至7月13日。

意见征集期间,公众和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至市国资委。

邮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邮编:200003

联系人:杭治兵,23115843;邮箱:hzb@gzw.sh.gov.cn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13日



我委于6月13日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关于废止<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公开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截至7月13日,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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