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本市国有企业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指导意见(摘要)

发布日期:2020-09-24 信息来源:

为进一步增强本市国有经济创新力,推动本市国有企业更好适应经济发展和产业变革新趋势,率先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更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本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做出更大贡献,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服务科创中心建设,聚焦国企定位,把握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机遇以系统性的创新谋发展,实现由要素、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的根本性转变,以创新力的提升带动竞争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的增强,努力在实现技术新发明、产业新方向、发展新理念的跨越中走在前列。

二、基本原则

1、加强党建,引领创新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企业各项创新工作之中。

2、服务发展,做实创新。抓住关系企业长远发展的核心关键问题,进一步将创新融入企业发展基因,不断形成新思路、新办法、新机制。

3、遵循规律,守正创新。尊重创新规律,坚持以企业为主体,聚焦主责主业。

4、谋划长远,持续创新。坚持长期布局,持续投入,构建长期竞争优势。

5、鼓励担当,勇于创新。建立健全适合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营造敢于探索、大胆尝试、实践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三、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聚焦主责主业,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以及行业标杆企业,不断完善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创新能力2025年,初步形成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相融通,新经济、新技术、新模式创新与制度创新并举的上海国资国企创新发展新格局。

——进一步提升服务国家战略和科创中心建设能力。强化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临港自贸区新片区等区域创新载体,累计投入超过1000亿元形成3-5个具备国际竞争能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出8-10项打破国外垄断、填补国内空白并实现规模化量产的自主产品或服务建设3-5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平台承担省部级重大项目超过600个,申请专利累计超过4万件,累计实现新产品销售超过4万亿元

——进一步以创新为驱动力推动主业更好发展。技术创新能力带动重点产业迭代升级方面,形成10家创新型龙头企业;在模式和业态创新提升服务品质、优化业态方面,形成10家具备创新模式和业态的领军企业;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和场景开放提升城市核心功能服务水平方面,形成10个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智慧城市应用场景示范项目。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360家,孵化培育15-20家科创板上市企业。

——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国企创新的体制机制。探索本市国有企业创新综合改革试点,着力在深化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考核评价机制市场化激励容错机制等方面探索突破,以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关键推动创新发展。

——进一步健全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新增引进或培育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高层次创新领军人才100名以上,青年创新骨干人才1000人以上“高精尖缺”人才基本满足需求,形成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创新人才队伍。

四、主要措施

1、健全创新规划和实施保障体系

一是建立创新规划管理体系。科学谋划企业中长期创新发展和转型方向,滚动开展创新发展三年规划、五年规划的编制。二是加强创新组织保障体系。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人,有条件可设立专门的创新综合管理部门,系统推进企业创新发展工作。

2、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投入持续增长机制

一是鼓励企业聚焦主业加大并持续进行创新投入,在年度经营预算中应优先确保创新投入。对市场竞争类企业,创新投入增速应不低于营业收入或利润增速;功能保障类和金融服务类企业的创新投入应保持稳步增长。力争本市国有企业创新投入年均增长不低于5%,在“十四五”期间创新投入累计不低于3000亿元。二是进一步发挥国资收益资金的杠杆作用。三是完善多元创新投入体系,探索通过设立国资创新基金方式,支持本市国有企业主动承担国家重大产业和战略性创新项目。

3、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落实现有政策,编制人才发展规划,针对创新人才要确定重点指标,提出针对性举措。二是探索设立专项资金,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三是打造“国资骐骥”创新人才阶梯式培养体系。

4、完善金融推动创新发展的机制

加强产融对接,探索多渠道的融资方式,充分利用科创板平台,培育和孵化一批科创板上市企业,推动创投基金的市场化运作。

5、优化创新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

探索建立本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创新使命责任书》制度,夯实企业主要领导的创新使命和责任,并建立层层传导的创新责任传递机制。一司一策确定不同的创新发展使命责任,并将完成情况将纳入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中。

6、探索区域性创新型企业综合试点

围绕战略性重点产业,探索本市国有企业创新综合改革试点。支持鼓励重点产业领域的集团下属创新型子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

7、推进完善容错机制

本市国有企业应根据相关办法制定容错纠错实施细则,针对创新发展容错纠错事项,围绕企业承担的国家和本市重大创新任务,聚焦重点战略性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创新项目,细化创新容错的情形和条件,经集团董事会批准同意后报市国资委备案,在报告范围内予以容错。

8、营造开放协同创新的发展氛围

包括支持有条件的本市国有企业建设开放共享的共性技术平台、创新孵化平台;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提升数字化转型水平,充分利用市属国资国企丰富的应用场景和需求,加大开放协同创新力度。

9、坚持体现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的公司治理结构

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党的建设与企业生产经营、创新工作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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